关于办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延长学习年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现将办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延长学习年限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递交

办理时间:202431-202438

办理对象:20182019级本科、20192020级专科、20202021级专升本未办理毕、结业手续且未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请自行下载《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SJQU-QR-JW-619),填写完成后交学院学籍管理人员并核对应缴费金额,填写时请根据要求完成所有字段的填写。如需课程重修,请按照后文重修选课内容进行操作。所在学院学籍管理人员确认学生的基本信息和申请修读课程学分情况后,签字并统一汇总后交教务处;教务处学籍管理人员收存学生递交的《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在与财务处核实缴费信息后办理学籍手续。


已办理毕、结业手续且未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可办理非在校生课程重修,非在校生重修无需交表,等待教务处通知后再行选课办理

二、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缴费

缴费时间:202431-202438

收费标准:办理延长学习年限学生按照所在专业收费标准收取一学期的学费

注意事项:缴费账户必须实名认证且账户信息与我校就读身份信息一致。请在规定时间内缴费,逾期缴费将做退费处理且延期申请无效。

缴费方式:支付宝线上缴费

缴费通道二维码:

三、延长学习年限学生重修选课

已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可在本学期第二周(311-15日)在教务系统(新)中进行重修报名(未提交表格和缴费的学生无法操作),学生重修选课以教务系统选课情况为准,学生需自行核对选课内容,漏选错选由学生自己负责。具体重修安排请关注上海建桥学院官网学生通知栏。

四、注意事项

根据学校学籍管理关于学习年限的规定,本学期只允许本科2018年(及之后)入学学生、专科2019年(及之后)入学学生、专升本2020年(及之后)入学的学生申请办理延长学习年限(在校期间参军入伍、创业休学的学生除外)。(2018级本科、2019级专科、2020级专升本学生即将超出学习年限,若本学期末仍然无法达到毕结业要求,请在本学期末准备好办理学籍注销手续)

以上延长学习年限相关事宜具体管理要求详见《结转毕与延长学习年限管理办法》(SJQU-WI-JW-608)。


五、工作联系方式

教务处:沈老师,58137892

二级学院见下表

二级学院

教学秘书

联系电话

办公室

艺术设计学院

江老师

58137181

艺术设计学院3-346

新闻传播学院

商老师

58137746

新闻传播学院2-208

机电学院

吴老师

58137906

机电学院5-418

信息技术学院

阮老师

58137769

信息学院7-212

珠宝学院

沈老师

68190288

珠宝学院2-216

国际设计学院

丁老师

68134369

艺术设计学院4-429

商学院

马老师

58137873

商学院8-326

外国语学院

李老师

58153189

外国语学院9-226

国际教育学院

李老师

68198202

艺术设计学院4-306

健康管理学院

王老师

68192015

健康管理学院(老职院)1-245

教育学院

赵老师

68198206

教育学院11-222(南门西新楼)

职业技术学院

陈老师

38128262

职业技术学院11-420(南门西新楼)


附件

1.《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SJQU-QR-JW-619https://iso.gench.edu.cn/2017/1104/c5691a58566/page.psp


管理文件

1.《学生学籍管理规定》(SJQU-WI-JW-606https://iso.gench.edu.cn/2020/0429/c5696a91273/page.psp


2.《结转毕与延长学习年限管理办法》(SJQU-WI-JW-608https://iso.gench.edu.cn/2017/1214/c5696a60363/page.psp



发布时间:2024-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