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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训练,提高其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统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成员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实现创业项目的实施。

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或者在创业训练项目的基础上,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1、项目申请人为在校本科学生个人或团队(项目主持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已立项未结题的项目及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2019年项目)。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团队参与学生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

2、参加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学有余力,成绩优秀或学有专长;具有一定科研素质,创新意识强,独立工作能力强者优先。

3、每个项目须配备指导教师1-2名,创业项目鼓励配备企业导师。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每位教师最多可指导2个项目。

4、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为每个项目5千至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拨款为准。

三、申报立项程序

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学生申报项目,动员教师积极参与项目指导。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项目申报人或团队选取研究项目,进行广泛调查论证,经指导教师修改,确定研究内容。

2、项目申报人或团队填写项目申报书和汇总表,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提交所在学院。

3、学院组成专家评审组,通过公开答辩、审阅申报材料后确定申报项目并进行排序。

4、学院做好相关资料的存档,并将《上海建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和《2019年创新创业项目汇总表》(签字盖章)交教务处,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教务处袁禹惠邮箱17025@gench.edu.cn报送截止时间:323日前。

5学校将参考各学院提交的项目汇总表中的排序,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附件:

1、《上海建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2、《2019年创新创业项目汇总表》

附件1:上海建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2019版).doc附件2:2019年度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xlsx


 上海建桥学院教务处

2019227


联系人:袁禹惠;电话:58137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