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 每周问答Q&A(三)

发布时间: 2023-09-22 浏览次数: 10

Q5

问:审核评估上海方案有哪些特点?

 

答: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上海高等教育发展实际,市教委制定了《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审核评估“上海方案”与教育部方案基本保持一致,在局部内容上结合上海实际,以“做加法”的方式进行了一些补充和细化。具体包括:

 

“二、基本原则”中,增加了“(六)落实责任主体。——落实高校办学主体地位,尊重办学主体意识,在评估专家推荐、学校自评、指标体系选择等方面探索协商式评估,引导高校自我评估、自我检验、自主改进,更好地激发高校运用评估结果改进工作,促进高校自主发展。

 

“三、评估对象、周期及分类”中,增加了“(二)评估条件。”——参加审核评估的高校应达到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规定的相应标准,并已建立本科专业自主评估制度。

并在“(三)评估分类”中,参照教育部方案,根据《上海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与发展规划(2015-2030年)》,规定“本轮审核评估分为学术研究型、应用研究型和应用技术型三类,高校可选择相应的指标体系。”

 

对教育部方案中“评估程序”、“组织管理”和“纪律与监督”的相关内容,根据上海实际进行了细化。

 

对教育部《普通高等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第一类、第二类)中“审核重点”下的部分指标点进行了调整,形成《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I、II)。其中,《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II)》修改指标点14个、修改指标点备注1项、新增指标点11个、删除指标点1个。

 

此外,在审核评估“结果运用”上,上海市教委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完成审核评估的高校中征集《上海市本科教育教学优秀示范案例》,发挥激励作用,引导高校加强本科教育教学建设,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经验进行总结,形成可复制可示范可推广的经验,扩大学校声誉,激励高校追求卓越,不断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Q6

问:审核评估上海方案对不同类型的高校有哪些审核重点要求?

 

答:审核评估指标是对审核评估主要内容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审核评估的内涵要素及其关系,正确理解审核评估指标内涵要求对参评高校有效开展自评自建工作至关重要。

 

适用本市学术研究型评估的高校,以服务国家和地区战略需求为办学定位,重点以学术和研究型人才培养为主要导向,即高校大多数专业培养目标定位是学术研究型人才,已经拥有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审核重点主要聚焦建设一流大学所必备的质量保障能力及具有系统性、前瞻性影响力的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举措与成效。

 

适用本市应用研究型、应用技术型评估的高校,重点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导向,即高校大多数专业培养目标定位是应用型人才。审核重点主要聚焦于影响本科教育教学及其质量保障的关键要素,包括办学方向与本科地位、培养过程、教学资源与利用、教师队伍、学生发展、质量保障、教学成效等方面。应用研究型人才培养引导夯实理论基础,科教融合,突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引导强化实践教学,突出培养专业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对于首次参加审核评估的高校,增加对教学设施条件的审核,包括教学经费、图书资料、校园网、校舍、运动场所、体育设施、艺术场馆、实验室、实习基地及其设施条件等满足教学要求及利用情况;强调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彰显地方特色为办学定位。

 

 

编辑|上海建桥学院规划与质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