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批复)
沪建院党组〔2011〕2号
关于同意机关党总支调整党支部的批复
机关党总支:
你总支《关于调整机关部处各党支部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总支调整党支部的方案,将原有的5个党支部划分为9个党支部。
第一党支部由校办等19名党员组成;第二党支部由组织人事处等7名党员组成;第三党支部由工会、学生处、团委、招办、就业办等13名党员组成;第四党支部由教务处等10名党员组成;第五党支部由科研处、外办、高教所、督导办等8名党员组成;第六党支部由实验室及资产管理处5名党员组成;第七党支部由图书馆、信息化办公室9名党员组成;第八党支部由思政部、基础部等11名党员组成; 第九党支部由继续教育学院4名党员组成。
请组织党员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按照中组部相关规定及选举程序,于3月底前做好各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将结果报党委组织部。
特此批复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
2011年3月13日 |
主题词:组织机构 调整 批复 | |||
| 上海建桥学院党委办公室 | 2011年3月15日印发 | |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