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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民匠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11-2014

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办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强国、教育强市建设系统部署,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引导民办高校加强内涵建设,培养一批具有新时代工匠精神的民办高校师生,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 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民匠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民〔20252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高校“民匠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民〔202423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民办高校未来工匠培育计划(以下简称“民匠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做好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民匠计划项目以推动新时代民办高校技能人才培养为目标,面向上海市民办高校参赛获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统一申报。2024年度在以下三类竞赛中获奖的可申报本项目:

(一)列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观察目录;

(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支持举办的学科竞赛活动和上海市职业技能大赛;

(三)其他上海市级及以上重要竞赛。

二、项目要求

(一)立项原则

民匠计划项目聚焦上海市重点产业,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教,持续扩大竞赛的带动辐射效应,体现民办高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和工匠精神的培育导向,激发指导教师的带动作用,不断提高民办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与办学水平。

(二)立项条件

立项主要审查申报教师参与指导竞赛的赛项、级别、名次和综合素质,申报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竞赛指导经验,并取得一定成果。项目实行择优录取原则,经审定公示后,正式公布入选名单。

(三)奖励措施

立项后,学生获得民匠之星称号,申报教师通过结项验收后获得民匠之师称号。

(四)项目任务

立项后,申报教师1年内需在上海民办高校落实五个一工作任务,分别是:

1.一次经验交流。组织1次市级层面竞赛研讨、经验交流、学习观摩等活动。

2.一篇案例成果。形成1篇竞赛指导经验案例,为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提供民办教育智慧。

3.一项带教任务。带教1名校内外新教师,将技能竞赛与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和课件等相融合,帮助新教师更快进步、提高。

4.一次教研活动。设计1次相关专业的跨校教学研讨活动,着眼竞赛遇到的实际问题,促进共同提高。

5.一次展示活动。开展1次全面体现本项目培养成果的展示活动,形式不限。

(五)结项要求

申报教师应根据要求,严格按申报书中所确定的内容、实施方案、进度开展工作,不得擅自降低预期目标、减少成果内容。

项目完成后,由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结项验收。结项验收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其中,结果为不通过的,将追回全部下拨经费,申报教师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民匠计划

三、项目评审

1.初审由学校组织专家打分排序,结果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并公示后,向市里推荐申报

2.市级评审分为2轮。首轮采用书面审核方式;第二轮采用现场评审方式,由申报教师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四、申报材料要求

学院应根据申报条件认真做好推选工作,经院内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后择优推荐并集中报送,名额不限。请各学院20251128日(星期)前,将按规定签字后的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双面打印,一式6及经学院签字盖章的《推荐意见书》(见附件2一式一份送至人事组织处图书馆S405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五、组织实施

(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指导监督民匠计划项目执行。

(二)民匠计划项目由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由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拨付至申报教师所在民办高校。每个项目经费5万元,其中奖励申报教师2万元,奖励学生1万元,项目运行经费2万元。项目经费分2次拨付,其中申报教师的奖励经费在通过结项验收后拨付,个税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民匠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

联系人:唐窗林;联系电话:58139599

 

附件1:上海市民办高校”民匠计划.项目申报书(2025版).docx

附件2:推荐意见书.docx

 

 

 

上海建桥学院人事组织处

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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