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想要找的

关于2026年大学生医保、意外险参保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5-10-2114

位同学、辅导员老师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2026年度大学生参加医保、意外险的信息申报相关工作现已启动。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参保告知书后利用手机端或电脑微信端口关注“建桥小星”公众号--登录“医保/意外险”工作平台确认同意参保并签名;如不愿意参保者也务必签名以示已知晓相关政策并自愿放弃相应权益,不参保者后续就医产生的全额医疗费用将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请各辅导员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所负责班级的每一位学生,指导学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操作,确保无遗漏、无延误,切实保障学生参保权益。


一、参保对象

1.具有本校学,各位辅导员务必通知到每位同学(包括休学、参军、出国、病假等各种特殊原因学籍在校的学生)

2.学籍不在我校的在校生不能参加我校的大学生医保,但是能参加我校的大学生意外险。没有学籍的在校生请尽快去学籍所在学校办理大学生医保。

3.若后续有延毕的学生也请辅导员通知其参加大学生医保及意外险并且由学院出具学籍证明并盖公章。


二、参保起止时间、保费、待遇享受


大学生居民医保

1.医保起止时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医保缴费金额以医保局通知为准。

2.费用缴纳:在校生参保,将在本学年代办费中扣除(医保扣费金额依照医保局规定金额)无需自行缴费。处于休学、参军、出国等各种特殊原因办理离校的同学参保,财务会下发缴费通知,按通知要求完成缴费后进行参保,如未按时缴纳费用一律视为自行放弃参保。

3.家庭共济不代表参保成功也需要进行参保确认,外省医保无法在校内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

4.关于参保人员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得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相关要求:若选择参加上海大学生医保,同意医保部门依托系统完成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登记后自动办理原参保关系的暂停手续。授权本市医保部门统一办理外省市暂停参保手续,快速实现本市2026年居民医保参保。

【注

等待期政策:未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每多断保1年,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断保后再参保的,降低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因此,如大学生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医疗保险待遇将被设置至少3个月的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需自行承担,等待期满后才能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意外险

平安保险公司提供我校学生两种意外险参保方案,两款方案责任明细对比内容有所不同,大家可与家长一起仔细阅读下方“意外险保险责任明细”,二选一即可。

1.意外险起止时间: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

2.参保金额: (  方案一:100元/人      方案二:60元/人 )

3.费用缴纳:在校生参保,将在本学年代办费中扣除(意外险扣费金额依照本人意愿参保金额)无需自行缴费。处于休学、参军、出国等各种特殊原因办理离校的同学参保,财务会下发缴费通知,按通知要求完成缴费后进行参保,如未按时缴纳费用一律视为自行放弃参保。

意外险保险责任明细

方案一(保费100元/人)

序号

保险项目

保障内容

保险金额

1

学生意外伤害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按“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给付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180天为限)

100000元

2

学生疾病身故

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的,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100000元

3

学生意外伤害医疗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10000元

4

住院津贴

总保额27000元,以180天为限

一般住院50元/天

癌症住院100元/天

5

骨折、关节脱位津贴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骨折或关节脱位的,依据受伤部位给定赔偿金

5000元

6

学生重大疾病保险

含重大疾病33项;轻度疾病3项

重症100000元

轻症30000元

方案二(保费60元/人)

序号

保险项目

保障内容

保险金额

1

学生意外伤害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按“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给付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金(180天为限)

50000元

2

学生疾病身故

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的,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50000元

3

学生意外伤害医疗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4000元

4

意外住院津贴

总保额10800元,以180天为限

意外住院60元/天

5

骨折、关节脱位津贴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骨折或关节脱位的,依据受伤部位给定赔偿金

3000元


上海建桥学院医务室

2025.10.20

    

  

“建桥小星”参保确认指南(附操作流程图

 学生利用手机端或电脑微信端口关注“建桥小星”公众号----点击“医保/意外险”工作平台进行参保确认:




大学生居民医保政策内容

1.本市居民医保中的“大学生是指哪些人?

本市居民医保中的“大学生”是指未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包括未参加本市及外省市基本医疗保险),且在本市各类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包括院校中的港、澳台大学生,不包括外籍留学生。

2.大学生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有何调整?

按照国家要求适当体现个人责任,适度调整个人缴费标准,其中大学生的个人缴费标准,与本市居民医保中小学生一致。

3.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全日制大学生继续由各院校统一办理登记手续,并由各院校代为收取个人参保费用。有关参保登记和缴费的办理流程,可至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或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12393咨询。

4.参保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遇享受的起止时间是什么?

大学生按照年度标准缴费,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的居民医保待遇;未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5.2026年未集中参保的大学生会有什么影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文件精神,自2025年起,对未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每多断保1年,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断保后再参保的,降低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因此,如大学生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医疗保险待遇将被设置至少3个月的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需自行承担,等待期满后才能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6.关于参保人员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得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相关要求

若选择参加上海大学生医保,同意医保部门依托系统完成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登记后自动办理原参保关系的暂停手续。授权本市医保部门统一办理外省市暂停参保手续,快速实现本市居民医保参保。

7.参保大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是什么?

院校大学生的基本医疗保障待遇与本市居民医保中小学生保持一致。按照年度标准缴费后,不仅可以享受门诊和住院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还可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具体为:

1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主要分为门急诊医疗和住院医疗。

普通门急诊医疗。校外门急诊医疗继续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具体为:大学生门急诊发生的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置起付线300元,年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个人自负30%;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60%,个人自负40%;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50%,个人自负50%。大学生在已定点联网的院校内部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所发生的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 20%。

住院医疗。继续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即大学生每次住院发生的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 100元、三级医疗机构 30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5%,个人自负2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60%,个人自负 40%。

(2)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可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待遇享受起止时间与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起止时间一致。

具体为:大学生罹患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本市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居民医保结算后,个人自负的部分可由大病保险资金再报销60%,本市低保、低收入家庭成员再报销 65%。

8.大学生到哪里申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理赔?

本市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理赔的保险公司,通过政府招标方式确定。现行合同期内,承办城乡居民大病理赔的保险公司有四家分别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合同期满后,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理赔的保险公司如发生变化的,将通过医保网站对外公布,个人可拨打 021-12393 咨询。

大学生罹患大病的,在居民医保结算后,个人可在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理赔的保险公司中任选一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一旦选定,年度内原则上不作更改。

申请理赔的材料及相关要求,请咨询选定的商业保险公司。

9.本市困难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政策有何变化?

本市低保家庭大学生的个人参保缴费及门急诊起付标准继续享受政府补助,可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减免。

本市重残大学生的个人参保缴费及门急诊、住院起付标准享受政府补助。本市重残大学生个人不缴费,由医保部门根据市残联提供的人员信息自动建立居民医保账户,无需院校申报。其所发生的门急诊、住院起付标准,可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减免。

各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参保缴费及门急诊、住院起付线标准,可由各院校酌情帮助解决。

10.参保大学生的就医管理有何变化?

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参保大学生可自主选择到本市范围内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门诊就医时持社会保障卡、门急诊就医记录册等医保就医凭证或扫医保电子凭证(也称“医保码”),按前述待遇标准直接支付个人应承担部分的费用。

急诊就医,未携带社会保障卡、门急诊就医记录册等医保就医凭证的,个人先垫付医疗费用,事后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医保经办机构指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各区医保中心(下同)。医保经办机构的具体联系地址及电话可通过随申办APP查询,也可拨打医保咨询服务热线 12393 咨询。

住院或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的,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按定点医疗机构要求办理入院登记,出院(出观)时,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按前述待遇标准直接支付个人应承担部分的费用。

11.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如何办理?

根据相关规定,未申领实体社会保障卡的本市参保人,可申领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就医。申领的医保电子凭证与实体社会保障卡在就医方面同等效力,可以扫码正常就医结算。

本市参保人既可以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申领,也可以在经由国家医保局备案确认的本市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第三方渠道应用程序中申请和激活本人医保电子凭证,常见第三方应用包括随申办、支付宝、微信。

进入申领页面后,需先通过身份认证(人脸识别),阅读并同意《医保电子凭证相关协议》,确定选择“无需证件,刷脸激活”验证成功后,医保电子凭证即申领成功。

12.无法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如何就医?

证件类型为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在正常参保后一般均可申领医保电子凭证。

证件类型为护照、台胞证、侨胞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在正常参保后,可能存在无法申领医保电子凭证的情况,如需就医,可至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申领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俗称“医保卡”,不是社会保障卡。可凭“医保卡”就诊。

13.大学生不缴费参保,在校内医疗机构能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吗?

不缴费参保,大学生在校内医疗机构将不能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在校内医疗机构就医需要全额自费。

14.参保大学生发生的急诊费用是否可以申请报销?

未携带就医凭证的,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结算;急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现金垫付后,可在凭证开具之日起的6个月内,凭本人就医凭证、医疗费收据以及相关病史资料,到本市的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申请报销或通过线上渠道申请报销。零星报销线上办理方式:

随申办APP-医疗费报销一件事;

提醒:(1)能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结算的,建议就诊时直接使用,避免垫付与事后零星报销的不便。线上办理须上传的必要材料: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银行卡、病史资料、医药费专用收据(所有材料均以PDF格式上传)。(2)秋季入学新生,在本市居民医保账户正式启用前,报到注册后发生的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①校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回校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退费后重新持社会保障卡或刷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校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按上述方式申请零星报销。

15.参保大学生在外省市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异地结算,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的原则。

大学生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外省市发生的医疗费用可跨省直接持社会保障卡或刷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未实现跨省异地直接结算的省市,本人可现金垫付后,回本市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申请报销;也可选择线上通过“随申办APP-医疗费报销一件事申请”申请。

16.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自助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办理成功后,异地备案立即生效。具体路径:

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线办理-异地备案,根据提示完成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7.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再回本市就医,是否需取消备案登记?

无需取消异地备案登记手续。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有效期内,在本市与备案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医疗机构需开通异地直接结算功能),均可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提醒:同时间点发生两地就医行为的,会被列入重点监管范围,需接受事后监管。

18.大学生可以申请纳入家庭共济网吗?

享受本市居民医保待遇的大学生,如父母是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且符合家庭共济网组建人条件的,可以由父母作为组建人(即出资人),将本市大学生作为成员纳入家庭共济网。

有关家庭共济网的政策,可拨打12393咨询,通过随申办市民云 APP-搜索“共济”,进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专区进行了解,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办理。

19.已参加外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不参加本市大学生居民医保吗?享受的待遇有何不同?

根据国家医保的相关文件,鼓励各类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参加高校所在地的基本医疗保险。

录取当年,已参加外省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大学生,可以按本人意愿维持原参保关系。但在本市校内定点医疗机构,暂时无法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无法与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大学生享受同等医保待遇。

提醒:参加外省市医保的大学生,需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校内定点医疗机构除外),持外省市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享受外省市相应的医保待遇。

20.大学生毕业后至外省市工作,参加当地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需要停止本市大学生居保,如何办理?

大学生毕业后,在本市工作,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无需办理终止大学生居保的手续,医保部门自动衔接职工医保。

大学毕业后,至外省市工作,参加外省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的地方专区,线上申请终止本市居保账户。

21.个人如何申领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门急诊就医记录册遗失的,如何补办?

个人可凭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至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申领:立等可取。也可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申领(随申办首页-底部-办事-服务大厅-按部门-市医保局-办理就医记录册的申领、更换、补发:或首页搜索办理就医记录册,选择办理就医记录册的申领、更换、补发。根据提示完成申请。提醒:通过线上渠道申请的,个人需支付快递费用)。

22.大学生个人如何申领社会保障卡?

本市户籍人员以及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可申领社会保障卡。已有本市社会保障卡的本市户籍大学生,无需重复申领。

线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将至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指定银行申领(银行受理网点办理的具体规则需咨询并遵从银行相关规定)

指定银行包括:上海银行(9559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95528)、上海农村商业银行(962999)、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95588)、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95599)、中国银行上海分行(95566)、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95533)、中国国交通银行上海分行(9555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分行(95580)中国招商银行上海分行(95555)、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95595)。

线上:支付宝“上海社保卡”生活号、市民信息服务网(www.962222.net)、随申办市民云APP 申领(随申办首页-底部一办事-社会保障专栏,或首页搜索社保卡,选择上海新版社保卡申领服务)申领。

23.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了解更多医保相关政策?

医务室信息管理科:58139284

学校财务室参保付款咨询)☏:58137881 

学校信息办系统平台登录不上技术咨询)☏:68190088

医保局咨询服务热线:12393

公众号:上海发布、上海医保、浦东医保诚善服务


热点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