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理顺工作关系,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师生员工,方便师生办理财务报销手续,提高工作效率,财务处特拟定财务报销流程,供广大师生参考。
凡到财务处办理借款和报销的师生,须持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并按现行《上海建桥学院费用报销暂行规定》进行审批后的原始凭证,根据业务类型,按下列程序分别办理。
财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办理借款程序
1、借款人到财务处领取现金暂支单或到财务处网站下载打印现金暂支单,并正确填写;
2、按相关财务规定请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并最终由学校财务总监签批;
3、持经审批的现金暂支单到财务处出纳岗位进行办理;
4、出纳支付。
教学业务经费报销程序
1、报销人到财务处领取或到财务处网站下载打印相关经费单据,如“现金报销单”、“外埠差旅费报销单”、“市内交通费报销单”;
2、报销人须将原始票据正确粘贴在原始票据粘贴单上面;
3、报销人在报销单上准确填写报销支出内容并签字;
4、将报销单交由部门或学院专项资金管理负责人审批、签字;
5、报销人携带与报销内容相对应的“教学业务经费本”和经审批的报销单交财务审核;
6、出纳支付。
科研经费报销程序
1、报销人到财务处领取或到财务处网站下载打印“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审批单”;
2、报销人将原始单据正确粘贴在粘贴单上面;
3、准确填写“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审批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需据实填写;
4、报销人在报销单上签字后,交由科研经费本负责人按相关财务规定审批、签字;
5、报销人携带相应科研项目“经费本”和经审批的报销单交财务处审核;
6、出纳支付。
专项经费报销程序 (教学改革项目、学生科技能力训练项目、市重点课程项目等)
1、报销人到财务处领取或到财务处网站下载打印“项目经费报销审批单”;
2、报销人将原始单据正确粘贴在粘贴单上面;
3、准确填写“项目经费报销审批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需据实填写;
4、报销人在报销单上签字后,交由专项经费本负责人按相关财务规定审批、签字;
5、报销人携带相应科研项目“经费本”和经审批的报销单及票据交财务处审核;
6、出纳支付。
日常行政经费报销程序
1、经办人到财务处领取或从财务处网站下载打印需办理经济业务事项的报销单,如“现金报销单”、“外埠差旅费报销单”、“市内交通费报销单”;
2、经办人将原始正规票据正确粘贴在粘贴单上面;
3、经办人根据粘贴的原始单据,准确填写“现金报销单”、“外埠差旅费报销单”、“市内交通费报销单”的内容;
4、经办人签字后、交由审批人按现行财务报销制度进行审批、签字;
5、经办人携带签批后的报销单及票据交财务处相关岗位进行审核,有借款的请对财务提示予以冲销,余款多退少补;
6、出纳支付。
院(系/部)支配经费报销程序
1、经办人到财务处领取或从财务处网站下载打印“系支配经费报销审批单”;
2、经办人将原始正规票据正确粘贴在粘贴单上面;
3、经办人根据粘贴的原始单据,准确填写报销单据的内容;
4、经办人签字后、交由审批人按现行财务报销制度进行审批、签字;
5、经办人携带签批后的报销单及票据及相关“经费本”交财务处相关岗位进行审核,有借款的请对财务提示予以冲销,余款多退少补;
6、出纳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