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费用错峰报销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为进一步优化报销服务体验,有效缓解年末报销集中导致的排队等候时间长、业务办理效率低等问题,保障各项费用报销工作有序推进,提倡费用错峰报销,并结合我校财务工作实际情况,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前三个季度费用(1-9月):2025 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已实际发生的各类合规费用,原则上须于2025年11月30日前通过 “易快报”系统完成报销提报。请各位教职工尽快整理相关票据、完善报销材料,提前提交审核,避免集中扎堆办理。
第四季度费用(10-12月):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费用,统一在2025年12月份通过“易快报”系统提报;其中 12月份实际发生的费用,可延迟至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系统报销提报,逾期将按相关财务规定处理。
请各位教职工高度重视错峰报销工作,合理安排时间,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和费用范围提交报销申请,确保报销材料真实、合规、完整,提高报销审核通过率。
请各院系、部门协助做好通知传达工作,提醒本单位教职工按时完成报销提报,共同提升财务服务效率。
感谢各位教职工的理解与配合!
财务处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