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关于成立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2022-10-08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完善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经校党委会讨论通过,决定成立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主任,分管副书记和副校长任副主任,党委教师工作部及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人事、教学、科研、工会等部门组成;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研究审议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重大事项,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沪建桥院委〔2022〕26号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关于成立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的通知.docx

沪建桥院委〔2022〕26号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关于成立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