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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桥学院关于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

2023-07-05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3〕3号)要求,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设“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以下简称专题),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师德学习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及对象

    学习时间:2023年6月12日——7月20日

    学习对象:全体教职工

  二、学习内容及目标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丰富多样的专题学习资源,供教师自主选学,主要内容如下:

   1.思想铸魂。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本课程认定2学时。

   2.固本强基。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本课程认定1课时。

   3.以案促学。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查处的严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深入学习掌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提升教师的规则意识,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本课程认定1学时。

   4.师德引领。学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特岗教师等师德榜样和先进事迹,观看师德巡讲报告、精品影视作品,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本课程为拓展资源,只记录学习时长、不认定学时。

  三、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选择高等教育学段,实名注册后可进行报名学习,如参加过2022年暑期研修、2023年寒假研修,可以跳过注册环节直接登录学习。具体操作见《“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操作手册》(附件1)

   专题包括学时课程和拓展资源。按要求选学学时课程完成有关测试后,可获得认定4学时的教师培训时段。提供教师学习的拓展性资源,不做学习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动员组织。本次师德专题学习将作为年终考核培训情况和师德师风考核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各二级单位要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深化认识,广泛动员,组织教师用好数字学习资源,强化师德养成。

   (二)做好支持服务。为更好开展学校师德师风教育工作,请二级单位指定一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联络员。于6月16日(周五)16:00前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联络员信息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发到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人:张梦媛,邮箱:22120@gench.edu.cn)。

  (三)做好统筹安排。请各学院和部门通知到所在学院\部门教师,在本次专题学习结束后统计完成4个课时的教师数和教师名单,填入教师信息统计表(附件3),认定学时截图修改名称为“学院\部门+姓名”压缩至一个文件包内,并于7月20日(周四)16:00前发至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人:张梦媛,邮箱22120@gench.edu.cn)。

 

附件1: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操作手册.docx

附件2: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联络员信息表.xlsx

附件3_“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教师研修认定学时统计汇总表.xlsx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