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内非机动车正确停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08      访问次数:1581

各位教职员工:

    为配合“上海市文明单位”复查,创建“平安校园”。近期进行校容校貌检查,即日起请各位教职员工将自己的非机动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车点,谢谢您的配合!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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