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室关于新学期医疗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1      访问次数:3080

各位同学:

  本学期医疗报销从2019918日起开始办理,全年医疗发票金额累计超过300元的同学每周三8:30-15:00携带病历本、发票等资料到医务室二楼报销;意外险报销每周四8:30-15:00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医药费发票以及拍片报告等就医材料到医务室申请理赔。

  由于上海市住院就医的不接受零星报销,故我校在籍学生(含19级新生)因为生病需要在上海市公办医院住院的,在收到入院通知书后或在出院结账之前,凭学生证复印件(带有校徽、照片、学号),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入院通知书复印件/出院小结(所有复印件必须为A4规格),到学校医务室开具“大学生住院结算凭证”交医院结账,直接和医院结账的住院费用不予报销,只能补开大学生住院凭证自己和医院协商(大部分医院不予受理),上海市医保局不接受上海市住院零星报销

医务室咨询电话:58139284(工作日8:20-16:00),谢谢!


上海建桥学院医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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