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 每周问答Q&A(十二)

发布时间: 2023-12-01 浏览次数: 10

Q23

问:参评高校如何开展校内自评?

 

答:参评高校应围绕审核指标,聚焦每一个审核重点,组织院系、各有关职能部门逐项审核,开展校内自评。

 

首先,针对每一个二级指标,聚焦审核重点,充分挖掘例证,认真审视高校的做法和现状,包括具体做了什么工作,怎么做的,为什么要这样做,依据是什么,怎么说的,最终取得的效果是什么,如何证明支撑,等等。系统总结所取得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特色。

 

审核重点是关于二级指标的引导性问题,起到提示性作用,但不是关于二级指标内涵的全部。在这些审核重点基础上,可结合高校定位和目标添加一些要素,但要以有利于对审核评估指标达标情况做出准确判断为原则。

 

其次,审视高校在这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问题,原因是什么。最后思考下一步应该如何整改,需要采取哪些举措

 

 

Q24

问:如何理解“已通过认证的专业可申请免评”?

 

答:对于通过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高校可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系统申请免于评估考察(不等于免于评估),并上传提交专业认证材料,直接作为本专业的审核评估材料,不再重复编制。其中:


“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认证”是指由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实施并纳入教育部评估归口管理的认证项目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认可的认证项目。

 

“在有效期内”是指高校审核评估时间处于专业认证的有效期内。

 

 

编辑|上海建桥学院规划与质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