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教务处
关于开展2025年第二批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单位):
为鼓励实验室工作人员围绕实验技术方法与手段的创新、实验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与技术改造、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的建设、实验教学体系的改革以及实验室安全与智能化管理等方向开展更深入的研究与探索,旨在形成一批具有先进性、实用性的实验技术成果,并应用于实际教学与科研工作,为培养创新型人才提供有力支撑,根据《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SJQU-WI-JW-913(A0)的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第二批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负责人须是从事实验室工作的一线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每位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已在其它部门(单位)立项的相关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立项原则
实用性:紧密结合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实验室管理工作,能够解决实验技术开发、实验设备功能挖掘、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实际问题。
创新性:研究项目具有一定特色和创新,能在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实验室管理过程中得到应用。
三、立项范围
实验技术研究。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所需实验技术的开发,大型仪器设备功能开发等。
自制设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包括零配件)、器材、实验教具的自制。
大型仪器共享、实验室开放、实验室绩效评价等实验室管理系统开发。
虚拟仿真实验技术开发。
实验室技术安全研究。
其他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研究。
四、经费额度和研究周期
项目按评定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经费额度每项5000~10000元。
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五、申报和评定
学院根据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通知,组织相关人员填报《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书》,做好申报和学院初评工作,确保申报项目符合申报要求,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实验室建设项目汇总表》。
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
学校批准,发文公布。
六、申报时间
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10月3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1033@gench.edu.cn邮箱,邮件命名方式为“XX学院2025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SJQU-QR-JW-926(A0)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SJQU-QR-JW-927(A0)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上海建桥学院教务处2025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