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教务处 |
关于开展2026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和
2025年第一批立项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单位):
为鼓励实验室工作人员从事实验理论、实验技术与方法的开发与研究,解决实验技术开发、实验设备功能挖掘、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SJQU-WI-JW-913(A0)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6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和2025年第一批立项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对象
项目负责人须是从事实验室工作的一线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每位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正在主持实验技术研究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在其它部门(单位)立项的相关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立项原则
1. 实用性原则:紧密结合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实验室建设管理实际需求,着力解决实验技术开发、实验设备功能挖掘、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2. 创新性原则:项目研究应具有一定创新性和应用价值,能够在实验教学改革、实验技术开发、实验室建设管理等方面形成可推广成果。
立项范围
1. 实验技术研究。围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开展实验技术开发、大型仪器设备功能开发等研究。
2. 自制实验设备研究。开展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实验装置、实验教具及相关配套器材的研发与制作。
3. 实验室管理与平台建设研究。包括大型仪器共享、实验室开放管理、实验室绩效评价、实验室信息化平台建设等相关研究。
4. 虚拟仿真实验技术开发。开展虚拟仿真实验课程、虚拟实验平台及数字化实验资源建设研究。
5. 实验室安全技术研究。围绕实验室安全管理、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及风险防控等开展研究。
6. 其他与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相关的研究。
经费额度与研究周期
本次申报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经费为10000元,一般项目经费为5000元,研究周期均为1年(自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经费须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使用。
申报与评审程序
1. 学院根据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通知,组织相关人员填写《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书》,做好申报和学院初评工作,确保申报项目符合申报要求,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2. 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
3. 学校审批后正式发文公布立项结果。
材料报送时间与要求
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6月1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1033@gench.edu.cn邮箱,邮件命名方式为“XX学院2026年实验技术研究项目”,逾期不再受理。
二、2025年第一批立项项目结题工作
(一)结题范围
2025年第一批立项的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研究周期已届满,须按要求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如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结题,项目负责人须提前填写《实验技术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SJQU-QR-JW-929),经所在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逾期未申请延期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验收程序
结题验收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项目负责人填写《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SJQU-QR-JW-930),整理研究成果材料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提交所在学院审核;
所在学院对材料进行初审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作出“同意结题”、“限期整改后结题”或“终止”的结题意见;
教务处发布结题验收结果通知。
(三)材料报送时间与要求
各项目须按以下要求提交结题材料:
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SJQU-QR-JW-930(经所在学院审定意见及盖章);
研究成果材料(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实验教材、竞赛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经财务处确认盖章);
其他支撑材料(如演示视频、实验模型、测试报告等)。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6月12日前将纸质版结题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学生事务中心305,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1033@gench.edu.cn,逾期视为放弃结题资格。
三、工作要求
1. 各学院(部门)积极做好组织动员和材料审核,配合本次申报和结题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结题材料规范、有据。
2. 申报人应认真填写申报书,确保研究内容具体、目标明确、预期成果可量化;结题人应如实填写结题报告,全面反映项目实施情况与研究成果。
3.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教务处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