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2023-23号:关于教育学院党总支委员调整的批复

2023-11-09


教育学院党总支
    你党总支上报《中共上海建桥学院教育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变更党总支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车蕴琪同志教育学院党总支组织委员陈苏婷同志任教育学院党总支宣传委员,冉兴娟同志任教育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李奕璇同志不再担任教育学院党总支组织委员冉兴娟同志不再担任教育学院党总支宣传委员,陈苏婷同志不再担任教育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
    特此批复。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