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期新教师公寓开放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6      访问次数:1170


各位教职员工: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职工的幸福感、归属感,解决教职工的临时住房困难,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校内四期新教师公寓申请工作即将启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四期新教师公寓共建设四栋楼所有房屋均为精装修,配有冰箱、洗衣机、空调、抽油烟机等基本电器,餐桌椅、沙发、衣柜、床(配床垫)等家具除公寓loft为电磁炉外,其余单元房均配有天然气。具体户型及面积如下:

loft一室户(50.8㎡)

两室两厅一卫(90㎡)

三室两厅一卫(98㎡)

三室两厅两卫(102㎡)

三室两厅两卫(119㎡)

、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临港主城区无房(含双限房/商品房等)夫妻双方均为学校教职工的原则上只能申请一套教师公寓住楼辅导员申请教师公寓的需退出学生宿舍。

2.选择标准:申请人为单身,可选择公寓loft整租,两室、三室合租,不得申请两室三室的整租。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可申请二室及以上房型

、工作安排

(一)看房时间(1217日—20日)

1217日至20,每天9点、11点、13点、15后勤保卫处四期教师公寓设有看房咨询处,请有需要的教职工自行电话预约前往看房咨询,看房联系人:刘老师,15692167080

(二)提出申请(1217日—20日)

申请人可于12179点至2016点期间,从电脑端/手机端提交申请:

1)电脑端:工作台-行政办公--OA平台--后勤各项流程--四期教师公寓申请。

2)手机端:建桥小星--工作台--一网通办--后勤各项流程--四期教师公寓申请。

(三)核查材料并排序(1230日)

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学校要求进行排序。

(四)公示信息(202516日)

根据房源和优先顺序,拟定入围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并进行公示。

(五)预约选房(2025113日至15日)

通过资格公示的申请人将收到系统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房。

(六)入住办理(2025213日至23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等到四期公寓值班室签订《教师公寓租赁合同》,办理入住。

、其他事项

1.凡在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特别是对于隐瞒家庭临港产权住房的申请者,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申请资格,并根据《教职工违纪处分暂行办法》做相应处理

2.租金、押金及水电费等标准按合同标准执行,合同期限上限三年,合同一年一新签,如有续住需求提交申请至教师公寓管理小组,经学校研究讨论通过后方可申请。房租租金每三年根据市场行情上调涨幅5%左右。

3.申请人签订合同入住后不再进行房屋内部调整,如需调整配备家电情况需在选定房号后三日内以书面申请形式告知后勤保卫处。如无特殊原因未按期前来签署合同的,所选房作废,取消申请资格,当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补充提醒

因学校整体规划,现有教东教西将进行功能调整和装修改造,已入住教东教西的教职工须在2025223日前完成退房搬离工作

特此通知。

教师公寓管理工作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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