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为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保障每一位师生的就诊信息安全与医疗权益,构建更规范、高效的校园就医环境,我校医务室自即日起,正式全面实行实名制登记就诊制度。
一、自费挂号就诊要求
1.携带实体身份证:自费就诊的师生,挂号时需主动携带本人身份证,凭有效身份证完成挂号、就诊全流程手续。
2.使用电子身份证:如果未随身携带实体身份证,您可以通过支付宝APP,搜索“电子身份证”,完成“随申办”账户绑定后,即可生成并出示身份证电子证件,经核验后即可办理就诊手续。
二、医保挂号就诊要求
已参加上海市医疗保险的师生,您的操作可以更简化,直接使用电子医保码即可完成挂号、就诊,无需再额外出示身份证。电子医保码获取方式如下:
1.途径一:支付宝APP搜索“电子医保码”,按提示完成激活后即可使用。
2.途径二: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登录后搜索“电子医保码”,激活后出示使用。
三、重要提示
1.自费挂号就诊时请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电子凭证),以确保您能顺利就诊。
2.就诊过程中请配合医务室工作人员做好身份核验工作,如实提供个人信息,确保诊疗信息准确对应。
3.若有电子证件激活、使用等相关问题,可现场咨询医务室工作人员,或提前通过医务室咨询电话(58139284)了解。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敬请各位老师和同学理解与配合!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规范、安全、有序的校园就医环境。
上海建桥学院医务室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