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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标识码:413101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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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上海建桥学院涉外活动管理办法 》《上海建桥学院涉外活动审批表》等文件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3〕38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新增:《上海建桥学院涉外活动管理办法 》SJQU-WI-WB-009(A0) 《上海建桥学院涉外活动审批表》SJQU-QR-WB-015(A0) 《上海建桥学院邀请国(境)外人士来访审批表》SJQU-QR-WB-016(A0)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3年11月1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3年10月31日
2023-10-31
关于集中修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等若干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3〕37号因工作实际需要,根据学校现行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能的安排,现对质量管理体系内由教务处和学生处编制、与创新创业职能相关的文件,集中作如下修订:与创新创业职能相关的文件:编制部门由教务处(JW)、学生处(XS)调整为创新创业学院(CC),版本号加1(即原本A0,调整后为A1),三位数字的流水码保持不变。详见《创新创业学院编制的文件清单》(附件)。具体内容请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3年10月31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3年10月30日
2023-10-30
关于新版物资申购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
2023-10-27
关于开展2023年度“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优秀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和“弘扬雷锋精神优秀班级”评选活动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3〕16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进一步弘扬新时代雷锋精神,践行“感恩、回报、爱心、责任”校训,巩固我校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培养广大学生助人为乐的高尚品德,营造积极向善的良好氛围,根据《雷锋奖评选实施办法》(SJQU-WI-XS-049),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23年度“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优秀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和“弘扬雷锋精神优秀班级”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活动内容对一年来在全心全意为社会、学校、集体、他人服务和争做好人好事方面,以及在学校各项活动中积极奉献、乐于付出的学生和团体进行表彰,为优秀学生颁发雷锋金、银、铜质奖章和获奖证书,为优秀团体颁发奖状。将他们的突出事迹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积极向善的校园氛围,引导和鼓励更多学生参与到弘扬雷锋精神的活动中来。二、评选名额(一)“弘扬雷锋精神优秀学生”评选名额1.金质奖章:按各学院学生总数的2‰进行评选(一年级学生不包含在总数内);2.银质奖章:按各学院学生总数的1%进行评选;3.铜质奖章:按各学院学生总数的3%进行评选。由于2023级新生入校仅一个学期,在评选以上各类奖章时,应向高年级学生
2023-10-25
关于修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非在校生课程重修申请表》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3〕36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修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SJQU-QR-JW-007(A1)《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SJQU-QR-JW-619(A4)《非在校生课程重修申请表》SJQU-QR-JW-629(A1)具体内容请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3年10月25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3年10月24日
2023-10-24
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教〔2023〕22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凝练高水平教学成果,现启动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本次教学成果的评选突出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成果聚焦人才培养中的关键问题,具有引领性的理论创新,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坚持立德树人,反映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突出系统性、原创性、先进性,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中具有独创性、高质量成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产生明显效果,具有应用推广价值。包括:1.在“双一流”建设及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中,取得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教学创新等方面的成果。2.在专业建设中,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中,强化教学管理、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建设中,取得创新和突破的成果。3.在推进课程建设中,结合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取得的综合改革提升、创新人才培养、教学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创新成果。4.在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中,深化创新创业教学改革,增强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中取得创新和突破的成果。5.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技术等领域方面取得创新和具有推广价值的成果
2023-10-24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鉴定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学〔2023〕15号各二级学院、部门:做好《上海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本专科生)》填写工作是毕业生鉴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学校各级组织对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能等综合素质的评价,是用人单位及社会考察、使用和继续培养毕业生的重要依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将做好2024届毕业生鉴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鉴定工作原则毕业生鉴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全面的原则,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如实作出鉴定,客观准确地反映和总结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能等方面的发展情况。二、毕业鉴定工作内容毕业生鉴定分毕业生自我鉴定、院系鉴定及学校意见共三部分,具体内容如下:(一)自我鉴定方面毕业生认真回顾入学以来在校期间的思想、学习、生活与实践情况,对个人表现作出全面鉴定,肯定成绩、直面问题,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具体内容包括:1.政治表现、思想道德修养以及参加党团组织活动情况;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团结互助、热爱劳动、艰苦朴素、感恩奉献等方面的表现。2.在校期间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与学习方法;学习和掌握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的情况;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以
2023-10-24
关于新增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 》《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申报表》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3〕35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新增:《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 》SJQU-WI-XB-206(A0)《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申报表》SJQU-QR-XB-205(A0)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3年10月25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3年10月24日
2023-10-24
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上海市大学生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及首届长三角大学生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
沪建桥院教〔2023〕21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为进一步普及实验室安全知识,激发学习实验室安全知识热情,提高广大师生实验室安全技能,增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校将组织参与第四届上海市大学生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暨首届长三角大学生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活动时间: 2023年9月—11月。2.参与方式:详见《第四届上海市大学生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暨首届长三角大学生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方案》(附件1)。3.报名参赛学院请于10月9日(星期一)13:00前将联络人电子版(附件2)的盖章扫描件和WORD发至邮箱22149@gench.edu.cn。4.参赛学院联络人请于10月13日(星期五)12:00前将正式参赛组队情况发至邮箱22149@gench.edu.cn。5.团体赛参赛队伍将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报名,参赛队伍由3名在校大学生组成,其中至少1名为本科生(无本科生的院校为专科生)。6.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大力宣传,组织学生积极参与,该项赛事学校将
2023-10-23
关于新增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退费管理办法》《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办法》《学生离校费用结算单》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3〕34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新增:《退费管理办法》SJQU-WI-CW-009(A0)《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办法》SJQU-WI-CW-011(A0)《学生离校费用结算单》SJQU-QR-CW-002(A0)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上述文件于2023年10月24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3年10月23日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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