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关于发布上海市 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扬帆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17 浏览次数: 638

各学院(部门):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扬帆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支持目标:选拔和培养一批崭露头角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鼓励其进行原始创新和大胆探索,尽快成长为上海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

  执行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项目负责人要求:1.申请者年龄应未满32周岁(1989-01-01及以后出生)2.作为项目负责人已获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支持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

6.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21年度扬帆计划项目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1年1月13日16:30

     四、本校要求

     扬帆计划为限额申报,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的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请有意愿申报该项目的教师在12月25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稿发送09045@gench.edu.cn,经专家评审,确定拟申报名单后,由科研处通知项目负责人,请被推荐人在1月12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附件: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扬帆计划”项目申报书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扬帆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联系人:邓科       电话:58139302    邮箱:09045@gench.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