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委〔2022〕27号
各基层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依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遵照《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等重要文件,校党委研究制定了《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经2022年第8次党委会审议,决定自2022年11月起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党委会议事规则(试行).docx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