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教〔2025〕23号
各二级学院(系):
根据《上海建桥学院二级学院、产业学院和产业公司一体化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提出的“稳住基本盘、放开试验田”的基本原则,学校就“试验田”部分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提出指导性意见,并经2025年第19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关于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性意见》印发给大家。请所有开展“三位一体”运营模式的产业学院涉及的专业、以及2025年开设申请的新专业,须按照本意见要求,由专业负责人负责组织修订或制定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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