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委〔2025〕39号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经校党委会研究,并报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批复同意,决定共青团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干部任免如下:
李月艳同志任校团委书记;
霍廷然同志任校团委副书记。
免去高雅同志的校团委书记职务;
免去李月艳同志的校团委副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25年11月27日
沪建桥院委〔2025〕39号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经校党委会研究,并报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批复同意,决定共青团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干部任免如下:
李月艳同志任校团委书记;
霍廷然同志任校团委副书记。
免去高雅同志的校团委书记职务;
免去李月艳同志的校团委副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