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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标识码:413101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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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工会补选分工会委员和“双代会”代表的批复
机关党总支、信息技术学院党委:经校工会委员会审议:同意信息技术学院分工会补选景志宏、郭宇博为分工会委员的选举结果。同意机关二分工会补选陈峥为“双代会”代表的选举结果。特此批复!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2021年3月5日
2021-03-05
关于印发《上海建桥学院工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分工会、妇委会、各教工团体:经上海建桥学院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将《上海建桥学院工会2021年工作要点》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开展工作。特此通知。附件:上海建桥学院工会2021年工作要点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2021年3月2日附件上海建桥学院工会2021年工作要点2021年是 “十四五规划”起步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校工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开展工会“维护、参与、教育、建设”四项职能工作。发扬 “生命力、创造力、凝聚力、向心力”四力精神和“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三牛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聚焦新形势、新问题,努力发挥好党的群众组织的作用,护权益、聚人心、保和谐、促发展,用真心、真情、真意带动广大教职工听党话、跟党走,为学校新一轮发展贡献工会力量。2021年工会工作要点如下: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1.组织工会干部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工会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用理论指导工作
2021-03-02
关于办理2021年教职工医疗补充保障险的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文件沪建桥院工〔2021〕6号关于办理2021年教职工医疗补充保障险的通知各分工会:为了进一步提升教职工的幸福指数和医疗保障,根据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沪职保〔2020〕5号)关于《上海职工互助保障项目2020-2021过渡阶段实施办法》《“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2021年过渡阶段实施办法》的通知和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关于“继续做好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的通知,经请示校领导、校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2021年按照沪职保〔2020〕5号文件精神为我校教职工办理“上海市职工住院互助保障险”“新华医疗保险”和“退休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险”,具体方案如下:一、在岗职工医疗保障险(一)上海市职工互助保障险过渡阶段保障实施办法(上海市总工会)1.参保人员条件:我校“缴纳社保”教职工。 2. 保障时间: 2021年4月1日-2022年6月30日(共计15个月)。自2022年起,保障期限统一调整为每年的7月1日起至次年的6月30日止。3.参保费:228元/人(15个月),费用由学校行政支付。4.名单确认报送截止时间:各分工会在3月19日前确认名单
2021-03-01
关于分工会补选分工会委员和“双代会”代表的批复
机关党总支、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外国语学院党委、机电学院党委、商学院党委:经校工会委员会审议:同意机关四分工会补选蔡连杰、施赛皎为分工会委员的选举结果。同意艺术与国际设计学院分工会补选潘成培为分工会委员的选举结果。同意外国语学院补选毛立群为“双代会”代表的选举结果。同意机电学院补选都海良为“双代会”代表的选举结果。同意商学院补选马韵为“双代会”代表的选举结果,同意商学院选举马韵为教代表组长的选举结果;孙静媛不再担任商学院教代表组长。特此批复!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2020年12月26日
2020-12-26
关于集中征集第三届教代会第四届工代会 第四次代表大会提案的通知
各代表组:我校第三届教代会暨第四届工代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将于2020年12月底召开,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主席系列讲话精神,更好地发挥教代会代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为推进学校新一年及“十四五”期间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根据《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党委办公室等5部门关于推进教代会、学代会提案建议工作常态化的通知》,现向全体代表集中征集提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提案的范围1.关于围绕深入推进学校建设、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提案;2.关于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提案;3.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书育人方面的提案;4.关于学校信息公开、民主管理、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的提案;5.关于学校教职工生活福利以及其它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的提案。6.关于学校2021年度工作要点、卓越建桥计划的制定和“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的提案。二、征集提案的基本原则1.代表性: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学校教职工意见,有一定的代表性;2.全局性:正确体现国家、学校、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3.真实性
2020-12-06
关于评选上海建桥学院第二届“匠心典范”的通知
各分工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工匠精神”的基本内涵包括忠职敬业、极致求精、专注持恒等。在庆祝学校成立20周年之际,树立优秀典范,弘扬宣传工匠精神,营造学校“三全育人”良好氛围,不断推动我校持续、创新发展,现举办第二届“匠心典范”评选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一、参选资格2015年8月31日前进校,在本工作岗位上有突出成绩,有示范、引领作用,满足以下条件1项或以上者,皆可报名参选。1.教学效果突出。更加突出精细、精准等标准,突出守正创新、专注持恒等课程改革与设计。 2.科研成果突出(满足其中一项即可)。(1)具备较强的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能力,长期与企业开展合作,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作为项目负责人,为学校引入横向课题,并顺利结题。能让学生实际参与横向课题研究,提升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并取得一定成效更佳。(2)注重创新研究。结合自己的专业,开展创新研究,在校期间成功申请到某项专利或获得某项版权者。3.实践动手能力精尖。(1)教师本人在市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奖;(2)长期组织开展优质对外服务项目,并让学生参与项目研
2020-11-18
关于评选上海建桥学院第四届“我心中的好老师”的通知
各分工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教育工作的要求、全国教育大会、全国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动上海建桥学院新时代教育思想大学习大讨论做深做实,强化“四个回归”,即日起开展上海建桥学院第四届“我心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本活动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育人理念,通过让学生主动参评选学生心目中“德高、学高、艺高”的优秀典型,以典型引路推动师德师风内涵建设,引领广大教师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一、评选方式通过学院推荐、学生投票的方式,由学生选出他们心中的好老师。二、获奖名额1.专业课教师:商学院2名;机电学院、信息技术学院、珠宝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健康管理学院、学前教育系各1名2.公共基础课教师:思政、体育、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全校3名3.带班辅导员:全校3名三、评选范围2017年9月1日前进校,进校至今无教学事故的专职教师、参与教学活动的实验技术人员、辅导员均可参加评选。四、基本评选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并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言行端正,为人师表,具有奉献精神。2.关
2020-11-18
关于转发沪教妇《关于申领2020年度“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工会:现将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关于申领2020年度“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的通知》等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务必将该通知转达至相关人员,并于11月3日前将申领表电子版及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校工会。特此通知。附件:关于申领2020年度“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的通知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2020年10月19日沪建桥院工〔2020〕14号关于转发沪教妇《关于申领2020年度“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的通知》的通知.pdf沪建桥院工〔2020〕14号附件沪教妇16号关于申领2020年度“上海市优秀青年女教师成才资助金”的通知.docx
2020-10-19
关于印发《上海建桥学院工会教职工协会章程(试行)》的通知
各分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工会教职工协会章程(试行)》经上海建桥学院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实施。特此通知。附件:上海建桥学院工会教职工协会章程(试行)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2020年10月15日附件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协会章程(试行)总则为了丰富广大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推动学校教职工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开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倡导各类教职工文体协会在校工会指导下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规范教职工协会日常管理,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组织机构第一条校工会指导、协调各协会正常开展活动,负责审批、管理、监督、各协会。校工会文体部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第二条协会采用会长负责制,设会长、副会长,由协会会员选举并经校工会审批产生或由校工会任命产生,每届任期3年。第三条各协会组会人数不得少于10人,且需为本校工会会员。第四条各协会应根据自身特点自愿成立,选举负责人,制定章程,并在校工会指导下开展活动。经校工会同意和安排,可组队代表学校进行对外交流或参加比赛活动。第二章 协会负责人第五条协会负责人的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责任心,拥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群众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二)由年
2020-10-15
关于增补高雅同志为校工会青年委员的通知
各分工会:校工会委员会青年委员一职因前委员离职后至今空缺,为了做好我校青年教职工工作,经校工会委员会提名,校党委组织部考察、谈话并批准,决定增补高雅同志为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青年委员。特此通知。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2020年10月12日沪建桥院工〔2020〕12号关于增补高雅同志为工会青年委员的通知.pdf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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