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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标识码:413101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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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关于为我校教职工办理2023年 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险的通知
各分工会:为进一步维护教职工切身利益,改善并提高广大教职工抵御医疗风险的条件和能力,加强医疗保障,根据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关于继续做好“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的通知》,在学校党政领导的关怀与支持下,为了减轻教职工重病大病导致的经济负担,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继续选择B方案(480元),具体如下:1.承保单位:新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参保条件:(1)我校在岗在会缴纳社保的教职工;(2)65周岁以下(1958年4月1日后出生)我校在岗在会特殊劳动关系具有高级职称(职务)的教职工。3.参保原则:符合参保人员条件之一的个人自愿报名。4.参保费:480元/人(详情见附件方案B)。由学校行政和教职工个人共同承担,其中,学校行政支付240元/人,个人支付240元/人。5.保障时间:2023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6.报名方式:将通过问卷星报名,由各分工会主席转发给教职工填写,报名截止时间见问卷星,逾期未填写问卷将默认为不参保。问卷星截止后,将在24小时内与未填写问卷和不参保的教职工再次确认。本方案大大保障了教职工的权益,能进一步减轻教职工门急诊和住院的经济负担,缓解
2023-03-20
关于表彰2022年义务献血教职工的决定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文件沪建桥院工〔2023〕7号关于表彰2022年义务献血教职工的决定各分工会:在校党委的组织领导和各部门协作下,各分工会教职工积极响应号召,踊跃参与我校2022年义务献血活动。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支持、参与无偿献血,经校工会研究,决定对2022年参与学校义务献血的9教职工予以表彰和奖励(名单附后)。希望受表彰的教职工再接再厉,一如既往支持、参与义务献血,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他人积极投身各项公益活动。希望每位教职工向他们学习,用行动诠释爱心,以热血点燃生命,心系社会,关爱他人,让社会多一份真情和友爱,共同谱写健康生命的赞歌!附件:上海建桥学院2022年义务献血教职工名单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2023年3月2日 附件上海建桥学院2022年义务献血教职工名单序号工号学院(部门)姓名性别献血时间备注120019商学院杨孟杨女2022.11.10-11218095职业技术学院裴瑞华女2022.11.10-11319150机关二人事组织部石秀芳女2022.11.10-11420017新闻传播学院戈智永男2022.11.10-11517058艺
2023-03-02
关于表彰2021-2022年度上海建桥学院 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决定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文件沪建桥院工〔2023〕6号关于表彰2021-2022年度上海建桥学院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决定各分工会: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学校党政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学校发展大局,上海建桥学院女教职工以高昂的热情和主人翁姿态,积极投身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岗位及疫情防控的重要工作中。在这特殊的两年里,涌现出了一批兢兢业业、脚踏实地、开拓创新、奋发进取、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无私奉献、勇敢抗疫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充分展示了女性时代精神和崭新风貌。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鼓舞斗志,广泛宣传优秀女性和集体的先进事迹,用榜样的力量引导和激励广大女教职工,上海建桥学院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妇女委员会决定对获得上海建桥学院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马秀娟等19人、获得上海建桥学院三八红旗集体称号的国际教育学院学工团队等10个集体进行表彰,同时对获得称号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一、上海建桥学院三八红旗手(19人)马秀娟 机电学院王嘉薇雨 机关三叶赛丹 机关四冯小珊 机关二伊 莉 外国语学院刘晓辉 商学院汤美娜 艺术设计学院
2023-03-01
关于选举上海建桥学院 第五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文件沪建桥院工〔2023〕5号关于选举上海建桥学院第五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通知各分工会:上海建桥学院第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第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于2018年4月召开,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上海市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意见(试行)》等要求,拟定于2023年4月召开上海建桥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五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称“双代会”)。现将第五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选举事宜通知如下:一、委员条件和名额(一)工会委员会委员条件1.本校工会会员。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勤政务实、清正廉洁。3.关心学校发展,具有较强参政议事能力和协调管理能力。坚持实事求是,能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4.热爱工会工作,受到教职工信赖。服务意识强,甘于奉献,作风民主,善于倾听意见,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2023-02-27
关于选举上海建桥学院第四届教代会 暨第五届工代会代表的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文件沪建桥院工〔2023〕4号关于选举上海建桥学院第四届教代会暨第五届工代会代表的通知各分工会:上海建桥学院第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第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于2018年4月召开,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上海市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意见(试行)》等要求,拟定于2023年4月召开上海建桥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五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称“双代会”)。选举新一届“双代会”代表有关事项如下:一、代表条件1.学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与学校建立劳动关系、特殊劳动关系的教职工;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3.爱岗敬业,在教学、管理、服务育人中发挥较好作用;4.爱校荣校,主人翁责任感强,关心学校改革发展和建设,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事能力,办事公道; 5.热心社会活动和群众工作,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教职工中有一
2023-02-26
关于成立上海建桥学院第四届教代会 暨第五届工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文件沪建桥院工〔2023〕3号关于成立上海建桥学院第四届教代会暨第五届工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分工会:为了做好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五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筹备工作,学校决定成立“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校“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江彦桥成 员:夏 雨、潘秀玲、张 宁、徐皓刚 任 务:1.负责“双代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小组各代表团的协调指导工作。把握筹备工作进度,及时提出工作安排;2.提出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3.提出大会主席团及秘书长建议名单。二、工作小组1.秘书组组 长: 潘秀玲成 员: 徐皓刚、桑 正、顾 文、黄晓星、陈少东、丁 燕、 钱 倩、刘程颖 任 务:(1)负责撰写学校工作报告、党委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学校财务报告、工会经审报告、“双代会”筹备工作报告;(2)督促有关方面按时准备好大会文件;(3)负责大会文件的影印;(4)大会和代表团讨论记录、对文件的反馈意见等进行收集、整理、打印;(5)起草会议议程、会议日程、大会决议等。2.代表资格审查组
2023-02-26
关于召开上海建桥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第五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文件沪建桥院工〔2023〕2号关于召开上海建桥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五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校党委:上海建桥学院第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第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于2018年4月召开,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上海市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意见(试行)》等要求,拟定于2023年4月召开上海建桥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五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称“双代会”),有关事宜拟定如下:一、新一届“双代会”代表条件、名额及产生办法(一)代表条件1.学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与学校建立劳动关系、特殊劳动关系的教职工;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教学、管理、服务育人中发挥较好作用;4.关心学校改革发展和建设,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事能力,办事公道; 5.热心社会活动和群众工作,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
2023-02-20
关于印发《上海建桥学院工会(妇委会) 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文件沪建桥院工〔2023〕1号关于印发《上海建桥学院工会(妇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分工会、妇委会、各教工团体:经上海建桥学院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将《上海建桥学院工会(妇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开展工作。特此通知。附件:上海建桥学院工会(妇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2023年2月20日 附件上海建桥学院工会(妇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2023年校工会将在党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继续围绕工会的“维护、参与、教育、建设”四项职能开展工作。工作中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聚焦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努力发挥好党的群众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护权益、聚人心、保和谐、促发展,用真心、真情、真意带动广大教职工听党话、跟党走,为学校新一轮发展贡献工会力量。2023年工会工作计划如下:一、学习二十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1. 举办工会干部二十大精神和工会工作知识学习培训班,举办工会会员“学习习近平用典”大赛,学史用史懂史。邀请专家做讲座,深入解读二十大精髓,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
2023-02-20
关于我校2023年春节补助“患重病、家庭经济困难”教职工的通知
各分工会:为帮助我校患重病及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教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2023年春节,校工会计划在本学期末2023年春节前开展帮困送温暖活动。请各分工会对本部门困难教职工进行摸底并上报,校工会审核后将通过“爱心基金”给予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每人帮扶补助1500元。要求:1.本校在岗在会教职工和工会会员;2.重病大病是经肿瘤手术住院确诊为癌症患者职工本人;3.家庭本年度出现突发事件导致经济困难;4.家庭长期贫困,全家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标准(上海市每月最低2590元)。5.2022年已经获得本校“爱心基金”资助和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职保中心资助的教职工不再申请。请各分工会在12月25日前上报困难申报表格,请各分工会把好关,主动了解职工情况,动员重病或家庭困难职工申报,要让“爱心基金”发挥爱心的作用,帮助职工缓解生活压力。上报前,请通过学院党政班子及部门主管同意,由党委(总支)书记签字,确保符合条件的职工得到帮助,激励教职工珍惜组织关爱,早日战胜病痛和困难,用健康的身心做好各项工作。附件: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重病或家庭经济困难)补助申请表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上海建桥学院妇女
2022-12-16
关于分工会补选分工会委员和选举分工会主席的批复
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商学院党委、机关党总支:经校工会委员会审议:一致同意职业技术学院分工会补选刘伟晨同志为分工会委员,并选举其为分工会主席的选举结果;同意商学院分工会补选马璐璐同志为分工会委员的选举结果;同意机关一分工会补选李旭鹏同志为分工会委员的选举结果。特此批复!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2022年12月15日
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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