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决策机构是董事会,由9-13人组成(原则上应为奇数),以当届董事会实际备案人数为准,其成员由举办者或其代表、学校校长、党组织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等组成,也可聘请校外专家参加。其中举办者或其代表不超过二分之一。
董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时应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开展换届工作。董事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