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二级单位外事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1-04-28浏览:2067设置

各部门、二级学院:

稳妥开展国(境)外交流与合作活动,深度推进我校教育国际化进程,发挥各二级单位的潜能和积极性,加强和规范我校外事工作管理。请各二级单位明确一名党政班子成员作为外事工作负责人,并推荐一名外事联络人,填写外事工作负责人信息表、外事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于56日前报对外交流办公室。

一、外事联络员的条件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外事工作方针,热爱外事工作;

2. 具有教学或管理岗位工作经验和涉外工作的基本素质,外语能力突出者优先;

3. 工作责任心强,熟悉本学院(系)学科专业特色及教学管理流程。

二、报送方式

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7052@gench.edu.cn,纸质版材料由院长/处长签字盖章后送至对外交流办公室(图书馆S403室)。

联系人:张欢   联系电话:68191299

对外交流办公室

2021428

附件:外事工作负责人、外事联络员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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