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上海建桥学院第十一届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06 浏览次数: 10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沪教委规〔2020〕21号)等文件精神,丰富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形式方法,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自助互助意识和能力,引导大学生多元思考,培育积极心理品质,现决定举办上海建桥学院第十一届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22年12月20日17:30-20:30

 二、比赛地点

 大礼堂

 三、参赛对象

 各二级学院代表剧目。

 四、参赛要求

 1.参赛剧本要求原创;主题突出,紧扣大学生现实生活中的成长议题、热点问题;剧情有起因、发展、高潮和结局,衔接流畅;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引人思考、给人启迪、富有新意,且能展现参赛单位的精神风貌。

 2.表演要求自然流畅,演员间配合默契,充分表现人物的心理冲突,生动刻画人物心理变化,简洁明了;主要参与表演者必须为本校学生。

 3.表演时间应控制在10分钟为宜。

 4.表演所需道具由各参赛单位自行准备。

 五、比赛安排

 1.各学院自行组织初赛,并推荐一部剧目参赛。12月14日前发送报名表(见附件)、参赛作品剧本、比赛用PPT、视频等到邮箱:xlzx@gench.edu.cn。纸质版报名表同时报送。

 2.彩排时间为12月17日、19日9:00-21:30,20日9:00-16:30;12月17日抽签决定比赛出场顺序,12月20日17:30比赛正式开始。

 3.大赛评委由校学生处老师、各二级学院心理辅导员担任。

 4.本次大赛评选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6个,最佳表演奖4个,优秀组织奖4个。

 六、版权声明

 各学院参赛作品授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使用,供培训交流,包括印刷、制作光盘、展览、宣传等,不做商业用途。


 联系人:齐孟翰、潘瑜洁(校心协负责人)

 联系电话:021-58137869       邮箱:xlzx@gench.edu.cn

 办公地点:行政楼M515


 附件1:上海建桥学院第十一届心理情景剧比赛报名表.docx

 附件2:上海建桥学院第十一届心理情景剧比赛评分表.docx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