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投诉电话:58139599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专任教职工
1.个人所得税APP
办理程序:
1.个人在建桥小星内提出申请;
(办事审批-OA平台-发起任务-人事业务办理-教职工证明类业务(在职/收入)办理)
2.部门领导及人事组织处领导审批同意后,教职工本人来人事处开具相关证明。
备注:
教职工各类涉外或出国(境)所需证明材料,请教职工本人先走外办流程(建桥小星-办事审批-外事办理),审批通过后可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期限:
线上流程结束后,当场办理。
不收费
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
【部门规章】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教职工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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