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学校,治理不仅仅是一纸章程,更是一群人共同守护的承诺。
根据学校章程,我们的决策机构是『董事会』。董事会由9至13名成员组成(原则上为奇数),具体人数以当届董事会实际备案批复为准。这个团队汇聚了多元的声音:既有举办者或其代表,也有校长、党组织负责人、以及教职工代表,也可聘请校外专家参加,为学校发展带来更广阔的视野。其中,举办者代表不超过半数,这保证了治理结构的健康与平衡。
作为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的职权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的规定。而这份规范,也让我们引以为豪——我校被评为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在这里,法人治理结构清晰而完善,权责配置井然有序。
更值得一提的是,我们构建了“五位一体”的治理体系:董事会、校行政、校党委、监事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各司其职,又彼此协作。这不仅是制度的设计,更是我们日常运转的真实写照——一个开放、透明、充满活力的治理共同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