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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标识码:413101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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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桥7788
党建之窗
关于2025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沪建桥院办〔2025〕1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建桥学院2024-2025学年校历》,经研究,现将2025年寒假安排通知如下:一、学生放假安排2025年寒假时间从1月18日正式开始,2月21日结束。2月22日-23日全体学生返校报到,2月24日起正式上课。二、教职工轮休安排1.教职工在完成本学期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既定工作安排和所在单位相关要求,确保假期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可从1月18日起,由各二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进行寒假轮休。其中,对本学期在相关重要考试监考、休息日开展的教学和管理服务等工作中表现积极的教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所在部门给予优先调休或调补。2.全体机关和行政人员2月20日起正常上班;全体教师2月21日起正常上班,并开展新学期教研活动。3.教职工通勤班车1月18日起停运,2月20日起恢复。三、相关工作要求1.寒假期间,全体干部要确保通信畅通,各相关岗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备勤,加强应急值守;各服务窗口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基本的办事服务,及时处理有关公务和师生事务。后勤和运维保障等服务部门的放假调休安排根据实际另行规定。2.各二级学院、部门应妥善做好假期前校园安全
2025-01-10
关于做好全面提升教学管理服务的学生满意度持续改进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办〔2025〕1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改进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有效解决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有效提升学生教学管理服务的满意度,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结合2024年度满意度调查分析结果和三份清单(影响学生满意度的工作事项清单、需持续监测和改进的任务督察清单和学生诉求反映突出的问题动态清单,具体见附件),在做好各项满意度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在2025年继续推进师生对图书馆、管理服务满意度不低于90%,在校生对教学管理服务满意度90%以上整体目标,并重点开展以下工作:1.继续开展满意度问卷调研。由全面提升学生满意度工作专班牵头分别从学业投入、课程教学、教育体验、教师评价、资源与服务支持、就业等方面,确定调查指标,规范测评程序,对在校生、毕业生开展问卷调查,确保问卷全面反应学生需求,并形成调研报告。2.不断优化以“学”为中心的课堂教学。开展“课堂教学能力提升专项活动”和“课堂教学巡查活动”,实施以学生学习成果为导向的教学评价,优化课堂教学内容,改革课堂教学方式、方法和手段,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与个性化学习。加强课程体系建设,结
2025-01-08
关于2025年元旦放假安排的通知
上建桥院办〔2024〕9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和《上海建桥学院2024-2025学年校历》,现将2025年元旦放假安排通知如下:一、2024年1月1日(星期三)放假1天,不调休。二、全体师生员工要妥善安排假期生活,提高安全和责任意识;各单位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平安过节。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4年12月18日
2024-12-18
关于印发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安排的通知
上建桥院办〔2024〕8号各二级学院、部门: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明确后的分工安排印发给你们。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4年12月2日附件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安排2024年11月调整朱瑞庭 校长领导学校全面工作,具体分管人事、行政工作。分管部门:人事组织处、学校办公室。联系学院:商学院、教育学院。杨伟人 党委书记、政府督导专员领导党委全面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党建、组织干部工作,分管宣传、国际交流工作。分管部门:党委各部门,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对外交流办公室。联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赵雷洪 副校长分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语言文字、体育、艺术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分管部门:教务处、科研处。联系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机电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夏 雨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协助书记负责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工会、妇委会、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审计、政治安全稳定、信访、法治工作。分管部门:审计处、工会办公室、纪委办公室、校办(信访法务)。联系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珠宝学院。俞晓光 副校长分管招生工作。分管部门:招生办公室。联系学院
2024-12-02
关于做好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沪建桥院办〔2024〕6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学校“十四五”规划和卓越建桥计划年度重点任务,高标准完成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加快向产教融合型大学转型,提前谋划学校“十五五”发展战略。按照学校工作安排,结合正在进行的2025年全面预算编制工作,现将做好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内容1.认真做好2024年工作总结。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全年各项工作,对照《上海建桥学院2024年工作要点》《上海建桥学院党委2024年工作要点》《2024年卓越建桥计划实施要点》及各单位2024年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认真做好年度工作总结,总结需阐明完成的主要工作、采取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做到全面详实、突出重点、展示亮点、彰显特色。重点提炼各单位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方位发展、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提升科研能力和水平、深度推进产教融合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所涉及信息数据请确保真实、准确,有据可依并注明统计时间。2.全面谋划2025年工作,思考未来五年发展方向。各单位要
2024-11-05
关于做好新一轮综合改革部门机构调整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办〔2024〕5号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综合改革,发挥民办高校体制机制的灵活性,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模式,增强部门服务效能,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开启特色鲜明的应用型一流民办大学建设新征程,根据《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经董事会同意,现开展新一轮综合改革机构调整工作。本轮机构改革的原则是:遵循“理顺关系、优化结构、强化职责、转型赋能”,逐步调整并适应当前学校改革和发展需要的行政部门机构设置体系,优化管理机构设置,转变管理部门职能,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具体安排为:一、机构设置调整1.学校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分设,单独设立党委办公室。将新闻宣传、文明创建、品牌传播、校园文化、形象建设等相关职能整合进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与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2.综合档案室不再隶属于学校办公室,将档案管理、校史编撰等职能整体并入图书馆。图书馆优化目标和运行模式,发挥专业优势,向精准性、服务性的教育教学和学生服务功能职能转变。3.教育技术服务中心、计算中心不再隶属于教务处,相关功能整合后,并入信息化办公室,其中计算中心部分实践教学人员转至信息技术学院。信息化办公室进一步聚焦数字化转型任务,
2024-09-30
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信息公开评议自查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办〔2024〕4号各相关部门:根据市教委印发的《2023-2024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为持续深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师生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现将我校做好2023-2024年度信息公开评议自查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认识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敏感性和主动性,主动将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各部门领导要加强组织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对接落实本部门有关信息公开工作,在梳理本部门需公开信息时,要合理区分保密和公开的要求,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和内容审核。2.学校办公室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牵头部门,负责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建设;各部门为信息公开信息内容、数据的主要提供者,对真实性负责。二、认真对标自查,全面完善内容1.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凡是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公开的信息,都应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具体事项参照上海市教委《2023-2024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2.本
2024-09-11
关于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
上建桥院办〔2024〕5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上海建桥学院2024-2025学年校历》,结合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安排通知如下:一、放假、调休安排中秋节:9月15日至9月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4日(星期六)上班、上课,执行(补)9月16日(星期一)的教学安排。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分别执行(补)10月4日(第五周星期五)、10月7日(第六周星期一)的教学安排。教职工通勤出校班车发车时间相应为:9月14日、9月30日、10月12日15:00,并增发一趟16:15至临港大道地铁站班车。9月13日、9月29日16:15。二、有关工作要求(1)全体师生要妥善安排假期生活,提高安全和责任意识,谨防诈骗,绿色出行,预防疾病,健康生活。(2)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妥善安排好相关工作,加强校园值班、安保应急等工作,遇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平安过节。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4年9月5日
2024-09-05
关于启用方竹路新北门及相关安排的通知
上建桥院办〔2024〕4号各二级学院、部门及相关单位:为积极配合方竹路(沪城环路--水华路)路段道路改造及周边路网调整,在优化道路交通的同时更好地服务师生,根据统一安排,原方竹路上海建桥学院北门须向东迁移。现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安排作以下调整:1.9月8日(星期日)23时后,正式启用方竹路新北门,关闭原北门。新北门具体位置为“方竹路与卓卉路交叉口”,校内位置为机电学院楼北侧、快递服务中心东侧。2.新北门设有人脸识别闸机,将作为校园北部区域师生进出的主要通道。3.新北门设有车辆通道,仅供校内车辆进出并停放于北部停车场(原海大驾校停车场),除消防等特种车辆外,不可驶入校园。4.相关公交车站点同步搬移:临港公交1096路、1009路“方竹路建桥学院北门”站点整体向东迁移约200米,自9月9日(星期一)首班车起,停靠新车站。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4年9月5日
2024-09-05
关于2024年暑期安排的通知
上建桥院办〔2024〕3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学校校历,经研究,现将2024年暑期安排通知如下:一、放假调休安排(一)学生放假1.学生暑假开始时间:7月13日(星期六)。暑假期间,全体学生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灾害预判应对能力,谨防新形式的电信和网络诈骗,加强出游旅行期间的安全防护,避免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积极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加强身体锻炼,为新学期的学习生活做好准备。2.学生开学时间(1)2021级、2022级、2023级学生8月31日起返校,9月2日正式上课。(2)2024级本、专科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7日至8日(以录取通知书的报到时间为准),9月9日起开展入学教育和军事训练,9月23日正式上课。2023级专升本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6日,9月9日正式上课。(3)学生暑期留校或提前返校,须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服从统一管理和安排。(二)教职工暑期安排1.教职工在完成学期各项工作要求和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前提下,可从7月15日(星期一)起由各部门组织开始轮休。开展轮休前,各二级学院、部门应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检查、档案收集和值班编排,妥善安排好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开展各项集体活动的
2024-07-02
关于做好值班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办〔2024〕2号各部门、二级学院:为加强非上班时间校园管理和应急值守工作,规范校内日常值班工作,确保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根据新修订的《值班工作管理办法》(SJQU-WI-XB-009),经2024年第14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原有工作日夜间、公休及节假日、寒暑假值班工作和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轮流值班安排的基础上,完善以干部值班为主,目标为导向、覆盖全年全时段的值班工作制度,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一、校部行政总值班安排(一)校部行政总值班人员组成校部行政总值班工作主要由学校机关处室部门的全体中层干部和骨干管理人员(包括中青年骨干、担任处部长助理等职务)等承担。(二)校部值班类别与时间1.A类值班具体指次日为休息日(指星期五、星期六、节假日前一天和节假日期间,不包括寒暑假):时间为16:00至次日16:00。值班形式为在岗住校。2.B类值班具体指次日为工作日(包括星期日、星期一至星期四以及节假日最后一天,不含寒暑假最后一天)和寒暑假前一天:时间为16:00至次日9:00。值班形式为在岗住校3.C类值班寒暑假:分为白天班9:00至16:00,其他时间16:00至次日9
2024-07-01
关于2024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上建桥院办〔2024〕2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上海建桥学院2023-2024学年校历》,结合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调休安排通知如下:一、放假、调休安排(1)清明节2024年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补4月5日(星期五)的教学安排。(2)劳动节2024年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分别补5月2日(星期四)、5月3日(星期五)的教学安排。(3)端午节2024年6月10日放假,与周末连休。二、有关工作要求(1)全体师生妥善安排假期生活,提高安全和责任意识,谨防诈骗,绿色出行,预防疾病,健康生活。(2)各二级学院、部门妥善安排好相关工作,加强校园值班、安保应急等工作,遇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平安过节。特此通知。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2024年3月20日
2024-03-20
关于2024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上建桥院办〔2024〕1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建桥学院2023-2024学年校历》,经研究,现将2024年寒假安排通知如下:一、学生放假安排2024年寒假时间从1月20日正式开始,3月1日结束。3月2日-3日全体学生返校报到,3月4日起正式上课。二、教职工轮休安排1.教职工在完成本学期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既定工作安排和所在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假期相关工作正常运行和必要的值班人员安排的前提下,可从1月20日起,由各二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本部门教职工进行寒假轮休。其中,对本学期在相关重要考试监考、休息日开展的教学和管理服务等工作中表现积极的教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所在部门给予优先调休或调补。2.定于2月29日起全体机关和行政人员正常上班,班车恢复正常。3月1日起全体教师正常上班,并开展新学期教研活动。3.定于1月17日全天,学校召开中层干部(扩大)学习活动,要求各二级学院、部门及所属系、中心、教研室主任及以上职务的相关负责人员和特定人员均要参加(具体名单由学校办公室在会议前公布),原则上应出席范围人员不得请假缺席。1月18日下午,举行年终总结暨迎新春联欢会,请各单位做好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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