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想要找的
学校全称: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学校标识码:4131012799
欢迎
在读学生
教职员工
建桥校友
意向考生
求职应聘
社会公众
图书馆
工作台
EN
建桥概览
学校简介
办学历史
学校章程
决策机构
领导班子
校长
常务副校长
副校长
校长助理
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办学沿革
学校大事记
统计公报
所获荣誉
机构设置
二级学院
商学院
机电学院
新闻传播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信息技术学院
外语与国际教育学院
职业技术学院
珠宝学院
健康管理学院
教育学院(通识教育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职能和业务部门
党群机构
议事协调机构
教与学
本科生教育
专科生教育
专业硕士联合培养
留学生教育
继续教育
学术科研
研究机构
学术交流
学术期刊
合作交流
产教融合
国际、港澳台交流
招生就业
全日制本专科招生
非全日制及非学历教育招生
International Students
就业服务
公开事项
信息公开
资产管理处
首页
资产管理处
通知公告
资产处公告
部门概况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资产处公告
工作动态
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
信息公开
办事指南
关于印发《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度固定资产使用效率评价报告》的通知
沪建桥院资〔2024〕1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掌握和分析学校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现状数据,为学校各单位编制预算和固定资产投入等提供决策依据,提升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根据《上海建桥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资产清查和使用效率评价工作的通知》(沪建桥院资〔2023〕3号)文件要求,资产管理处牵头已完成2023年度资产使用效率评价工作并形成《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度固定资产使用效率评价报告》,现将评价报告予以公布,请各单位参照报告情况,持续优化工作举措,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特此通知。附件:上海建桥学院2023年度固定资产使用效率评价报告.doc上海建桥学院2024年1月23日
2024-01-23
关于优化零星小额申购授权管理方案的通知
沪建桥院资〔2023〕4号各二级学院,部门:为进一步优化采购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品质,在充分调研当前物资采购供应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内控管理要求和各部门实际需要,计划对各二级单位部分零星小额申购工作进行优化,实行授权采购管理,具体方案如下: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全校范围内:本部门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范围内,确属必要且时效性要求高,即买即用的货物;市场通用性强,价格透明的货物;学校已签订合作协议,有价格依据,可据实结算的货物等,相关货物及服务需满足授权额度及授权范围要求。二、实施要求(一)授权范围及授权额度1.授权范围:涵盖货物类及服务类共11个品类。(1)货物类:①水果、蔬菜、生鲜、糕点等即买即用物资;②学生活动零食、饮品及会务接待茶歇等;③鲜花、绿植、盆栽等;④票品(例:电影票、乐园门票、演出门票等);⑤图文印制类;⑥第三方网络平台小额采购;⑦集团品牌传播部文创产品。(2)服务类:①清洗服务;②临时性劳务服务(例:保洁、搬运服务);③短期会员服务费(例:WPS会员等);④车辆租赁服务(含出租车、第三方平台打车及顺风车)。2.授权额度:详见附件。(二)申请、采购(含验收)及报销
2023-12-21
关于开展2023年度资产清查和使用效率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为准确掌握学校固定资产保有和使用状况,查漏补缺,防患于未然,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即将开展2023年度资产清查和使用效率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查范围本年度清查范围为2023年11月17日(含当日)已入库的设备及家具清查,学校除后勤生活用房以外的房产核查(见附件1《2023年度资产清查方案》)。二、时间安排及清查方式(一)资产自查2023年11月18日—11月22日,为各二级学院、部门资产自查工作时间。各二级学院、部门确定资产自查工作责任人,并组织落实资产自查工作。各二级学院、部门自11月18日起进入学校信息门户资产管理系统或学校微信企业号的资产管理平台均可查看本部门的清查盘点任务(含房产核查)。各位教职工自11月18日起进入学校信息门户资产管理系统或学校微信企业号的资产管理平台均可查看本人的清查盘点任务(见附件2《资产管理系统操作手册(教师版)》)。各二级学院、部门及各位教职工通过系统,使用移动端扫描资产标签完成本单位和本人除房产以外的清查盘点任务,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22日。各二级学院、部门通过资产管理系统在线进行本单位的房产信息核查。各二
2023-11-15
关于新版物资申购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
为使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发放工作井然有序,确保学生上课前教材到手,现将教材领取安排通知如下: 日 期年级教材领取时间段及地址9月2日2022级本科,2021级本科8:30——17:00三号公共教学楼116室9月3日2022级专科,2021级专科,2020级本科9月4日-8日选修课教材备注2023级新生教材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辅导员组织学生带好学生教材领取单纸质版领取教材,电子名单请同步发电子邮箱120729309@qq.com,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资产处宣老师联系,电话:58137894/13817305185。资产管理处2023年8月29日
2023-10-27
关于2023年10月专项设备报废处置的公示
各二级学院、部门:现有计算机主机、显示器、打印机、交换机等设备,由专项资金支持采购,总计1051台件,原值4021564.1元,其中2010年采购设备32台件,2011年采购设备170台件,2012年采购设备160台件,2013年采购设备449台件,2014年采购设备167台件,2015年采购设备61台件,2016年采购设备10台件,2017年采购设备1台件,2019年采购设备1台件(详见附件1《设备清单》)。截至今年,所有设备使用时限已达报废年限,设备故障频发,不具备修复再利用价值,且技术过时,不能满足当前学校教学、实验需要,现按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流程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可向学校资产管理处反映。联系人:宋洪凯;电话:021-58137899上海建桥学院资产管理处2023年3月13日
2023-10-18
关于加强学校塑胶运动场使用管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为规范图书馆地下室的使用管理,给教职员工提供更好的停车环境,并满足上级主管部门人防检查要求,特针对图书馆地下室的使用管理通知如下:一、图书馆地下室为人防地下车库,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图书馆地下室存放杂物、违章搭建。二、针对现场已存放物资,各单位需在3月11日-3月17日期间清理完毕,逾期未清理,视为无主物或抛弃物。三、自3月18日起,资产管理处对地下车库内逾期未清理的物资统一处置,对于后期继续擅自存放物资的单位和个人,资产管理处将予以追责,并有权对相关物资直接处置。特此通知!(联系人:郭雪勤;联系电话:58137899)上海建桥学院资产管理处2023年3月10日
2023-10-11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新生及专升本学生领取教材的通知
为使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发放工作井然有序,确保学生上课前教材到手,现将教材领取安排通知如下: 日 期年级教材领取时间段及地址9月2日2022级本科,2021级本科8:30——17:00三号公共教学楼116室9月3日2022级专科,2021级专科,2020级本科9月4日-8日选修课教材备注2023级新生教材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辅导员组织学生带好学生教材领取单纸质版领取教材,电子名单请同步发电子邮箱120729309@qq.com,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资产处宣老师联系,电话:58137894/13817305185。资产管理处2023年8月29日
2023-09-07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领取教材的通知
为使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发放工作井然有序,确保学生上课前教材到手,现将教材领取安排通知如下: 日 期年级教材领取时间段及地址9月2日2022级本科,2021级本科8:30——17:00三号公共教学楼116室9月3日2022级专科,2021级专科,2020级本科9月4日-8日选修课教材备注2023级新生教材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辅导员组织学生带好学生教材领取单纸质版领取教材,电子名单请同步发电子邮箱120729309@qq.com,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资产处宣老师联系,电话:58137894/13817305185。资产管理处2023年8月29日
2023-08-29
关于2023年暑期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的通知
关于2022年春、夏季仪器设备维护保养的通知各二级学院、部门: 学校机房计算机、大屏显示设备、大型仪器、机床等仪器设备,受疫情影响,长期未开机通电,且黄梅天将至,天气潮湿,容易导致此类仪器设备发生故障,为保障秋季开学后仪器设备正常运转,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报送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至资产管理处,按计划分别于6月、8月组织本单位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各一次,并做好保养记录。如有特殊情况无法进校开展工作,请联系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将会同运维管理部协助解决。 特此通知! 附件:SJQU-QR-ZC-022(A0)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表.xlsx SJQU-QR-ZC-023(A0)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xlsx资产管理处2022年6月5日
2023-07-05
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校园基础设施集中修缮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为规范图书馆地下室的使用管理,给教职员工提供更好的停车环境,并满足上级主管部门人防检查要求,特针对图书馆地下室的使用管理通知如下:一、图书馆地下室为人防地下车库,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图书馆地下室存放杂物、违章搭建。二、针对现场已存放物资,各单位需在3月11日-3月17日期间清理完毕,逾期未清理,视为无主物或抛弃物。三、自3月18日起,资产管理处对地下车库内逾期未清理的物资统一处置,对于后期继续擅自存放物资的单位和个人,资产管理处将予以追责,并有权对相关物资直接处置。特此通知!(联系人:郭雪勤;联系电话:58137899)上海建桥学院资产管理处2023年3月10日
2023-06-13
每页
10
记录
总共
59
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5
/
6
跳转到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