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晨岑同志试用期满继续任职的通知

沪建桥院委〔2018〕11号

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

王晨岑同志现任职务试用期满,经2018年5月22日党委会讨论决定,继续担任商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25日

发布时间:2018-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