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立华任职的通知

沪建桥院任〔2018〕16号

经2018年第16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刘立华任教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18年6月5日

发布时间:2018-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