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衔宇、赵靖娜任职的通知

沪建桥院任〔2019〕11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经2019年第17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刘衔宇任珠宝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赵靖娜任珠宝学院副院长;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19年6月24日


发布时间:2019-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