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7-2019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沪建桥院学〔2020〕9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不断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工作,经各院系评选推荐,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核,决定:

授予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学院“2017-2019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授予张楚成等5名同志为“2017-2019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授予许炜钦等126名同学“2017-2019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荣誉称号。

希望获奖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希望各学院、部门学习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作用,创新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全面提升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附件:上海建桥学院2017-2019学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doc


上海建桥学院

2020年6月29日

发布时间:2020-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