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沪建桥院办〔2020〕21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全面深入做好年度工作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和对策,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学校年度工作安排,现将认真做好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深入做好总结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各项工作,做到全面详实、突出重点、展示亮点、彰显特色,要结合“十三五”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上海建桥学院2020年工作要点、卓越建桥计划实施要点和审核评估整改落实执行和完成情况,阐明完成的主要工作、采取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二、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请各单位客观分析推进日常工作、教学改革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并就校级和自身层面推进解决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十四五”时期推进学校建设发展的思路和举措。

三、系统科学做好谋划

各单位要以本单位的实际条件为基础,以过去的成绩和问题为依据,紧密围绕学校发展规划和建设目标,认真谋划2021年各项工作。工作计划要有预见性,对今后的发展趋势做出科学预测;要有针对性,从实际出发,切实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主客观条件和相应能力;要有可行性,目标制定要清晰明确,能够分层次、分步骤实现;要有约束性,强调集体和个人必须按计划内容开展工作和活动,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总结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把抓好此项工作作为总结经验、改进和提高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2.文字材料要实事求是、内容紧凑、数据准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格式规范(具体格式要求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

3.各二级学院的总结和计划要提交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由党政领导审阅、签字;各职能部门的总结和计划在提交前要经处务会或班子集体讨论并向主管校领导汇报。

4.各单位均需报送2020年工作总结(1份)及2021年工作计划(1份),相关材料纸介版加盖本单位公章后,请于2020年12月17日(星期四)16:00前提交至学校办公室(S406),电子版同时发送到指定邮箱(电子邮箱:bgs@gench.edu.cn)。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0年12月3日

(联系人:学校办公室 韩松儒;联系电话:58137788)


发布时间:202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