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1年机关处室“为师生办实事”服务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上建桥院办〔2021〕4号


各部门、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董事会和学校党政领导关于“要为师生多办实事”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海建桥学院2021年工作要点,为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处室服务和保障工作的能力,切实解决师生员工“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归属感和幸福感。现就做好2021年机关处室“为师生办实事”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实事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策划申报

1.由各部门结合师生意见建议和相关提案、师生座谈会反馈意见或单独组织征求师生意见等形式,重点关注师生在校学习、生活、办事需求和反映强烈的问题,主动研究策划2021年度实事项目。

2.各部门所策划的实事项目应当基于满足大部分师生的需求,务实可行且在一定的时间内能够完成,不可与卓越建桥计划等已有项目重复。项目实施前后应当具有明显差异,能够形成对比,避免内容简单、敷衍了事、缺少价值。

3.各部门自行确定申报条数,数量不限。经审核立项并在年内顺利完成的部门可以此作为年终汇报和年度考核师生评议的加分依据。请各部门于2021年3月26日(周五)下班前将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填好后报学校办公室,联系人:邵晓晚,邮箱:service@gench.edu.cn

4.鼓励全体师生通过教代会、学代会提案建议工作常态化机制由身边的教代表、学代表以提案建议的形式或通过信息门户“意见建议”平台随时提出有关立项的意见和建议。

二、立项要求

1.各部门所申报的实事项目经评审后确定立项,由学校办公室、机关总支对各部门项目的数量、开展、完成情况在内网进行信息公开。

2.将项目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作为年终考核师生代表评议的评判范围和加分选项。

3.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年内可新增新的项目。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原因分析、跟踪落实,落实经费保障并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汇报。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为师生办实事”服务项目申报表.docx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机关总支委员会

2021年3月11日



发布时间:202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