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纪委办公室及潘明芸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沪建桥院委〔2021〕16号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经2021年第4次校党委会讨论,决定:

设立中共上海建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校纪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潘明芸同志任纪委办公室副主任,兼统战部副部长。同时免去其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的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20日


发布时间:2021-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