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 抽检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教〔2021〕12号


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和 《上海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本次抽检面向2020届所有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抽检比例为5%。抽检对象重点为:毕业论文总成绩得分较低的论文;评审教师和指导教师评分差异较大的论文;兼职教师指导的论文。

二、抽检评议要素和重点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对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三、校内抽检工作程序

1.教务处组织建设毕业论文抽检管理平台,在抽检平台上传2020年所有毕业生名单(包含学院、专业、学号、姓名)。

2.指导教师进入系统根据学院、专业、姓名、学号,搜索自己指导的学生,并上传该生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类由学院评审,不上传;2个中高级职称合带的,自行商定由哪位老师上传,初级和中高级合带的,由中高级职称的教师上传;上传论文的格式为PDF版。

3.教务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论文名单。借助抽检管理平台,对抽检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提取等工作。

4.组建评审专家库,由各专业推荐校外人选,每个专业推荐人数不少于三人,高级职称及以上,全国和上海教指委现任或历任成员优先,推荐人员需提供相关资历证明复印件,担任过我校毕业论文指导的需注明。教务处将从专家库随机挑选专家,对抽检的论文进行评审。

5.抽检的每篇论文分送3位同行专家评议。评议专家应根据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认真评议本科毕业论文,按“合格”和“不合格”两档评定论文,并给出评议意见。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须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四、抽检工作安排

1.2021年6月完成毕业论文抽检管理平台建设,完成各学院论文上传,完成抽检学生名单抽取及专家库组建。

2.2021年7月抽检论文送校外专家评审,评审完成后,教务处将抽检结果反馈学院。

3.2021年8月,学院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对“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较多的学院,或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院,除责成其限期改正外,将适度提高其论文抽检比例。

4.2021年9月,根据教委的抽检安排,组织学院提交毕业论文,参加教委组织的毕业论文抽检。

五、时间节点

1.请各学院督促指导教师在6月1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上传。

2.请以学院为单位,在6月10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及专家资历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084@gench.edu.cn,联系人:黄海平;联系电话:68130032。

附件:附件1:2020届论文抽检系统学生论文上传操作说明.pdf

    附件2:毕业论文(设计)评审专家推荐表.xlsx

   


上海建桥学院

2021年5月31日



发布时间:2021-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