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沪建桥院教〔2021〕15号

各二级学院,各实验中心:

为确保我校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SJQU-WI-JW-911)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SJQU-WI-JW-912),学校要求各二级学院结合期末实验室工作,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自查

1.自查要求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整改,对不能自行解决的按程序及时申请处理,确保实验室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2.自查内容

(1)对上次检查发现的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回头看”,自查整改完成情况。

(2)各实验中心依据各自实际情况,参照《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版,节选)检查要点,从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机电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安全、其他相关安全工作事宜等方面进行自查,学院组织督查。

3.自查完成时间

各实验中心应于6月16日前完成各实验室自查,并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提交至学生事务中心31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210@gench.edu.cn。

二、学校检查

6月17日起,教务处将参照《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版,节选),联合后勤保卫处对各学院实验室进行检查。对发现提出的问题,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应在放假前完成整改。


(联系人:倪佳丽;联系电话:68130032)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版,节选).docx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docx


上海建桥学院

2021年6月24日


发布时间:2021-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