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沪建桥院人〔2021〕8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2021年是我校“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全面总结各学院、各部门在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卓越建桥计划,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推进“十四五”规划建设等方面所做的工作,根据学校安排,2021年度考核工作将于12月中旬开始进行,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二级单位考核

(一)考核内容及评价方式

1.二级学院:二级学院的综合测评分数由两部分组成,一是《2021年上海建桥学院二级学院KPI考核方案》的KPI分值,二是年度工作汇报测评分数。KPI指标分值占70%,年度工作汇报测评分数占30%(在年度工作汇报评分中,职能部门领导打分占50%,教师代表打分占50%)。

2.职能部门:职能部门的综合测评分数由三部分组成,一是《2021年卓越建桥计划实施要点》的完成情况,二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分数,三是年度工作汇报测评分数。《2021年卓越建桥计划实施要点》的完成情况占60%,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结果占20%(含为师生办实事项目),年度工作汇报测评分数占20%(在年度工作汇报评分中,学院领导打分占50%,教师代表打分占50%)。

(二)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二级单位在12月中旬进行年度工作总结。

2.各职能部门在与二级学院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二级学院的KPI指标进行汇总打分,要求客观、公正、有据可查,并在2021年12月25日前将打分数据的纸质版和电子稿报人事组织处。

3.各职能部门根据《2021年卓越建桥计划实施要点》的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2021年12月25日前将自评分数和有关佐证材料交规划与质量办公室,由规划与质量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规划与质量办公室2022年1月3日前将专家评分结果的纸质版和电子稿报人事组织处。

4.机关总支组织服务对象对职能部门的满意度进行测评,2021年12月28日前完成。

5.2022年1月5日(初定)举行二级单位年度工作总结交流汇报,每个学院汇报12分钟(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汇报10分钟),每个职能部门汇报10分钟。

6.2022年1月中旬,人事组织处将二级单位综合测评分数提交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二级单位优秀奖。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中各评定30%的单位为优秀。

7.2022年1月中旬,公布二级单位考核结果。

二、教职工个人考核

(一)考核内容

依据《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管理办法SJQU-WI-RS-002(A2)》《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师德考核管理办法SJQU-WI-RS-034(A1)》,对教职工师德师风、工作业绩、工作作风、能力建设4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二)考核组织

在党政班子集体领导下,由各学院(部门)考核工作小组对各学院(部门)教职工的年度工作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个人总结一年来在师德师风、岗位职责、工作作风、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表现和完成情况,填写《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考核表》和《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师德考核表》,有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的教师还须填写教学和科研统计表。附件中的《教师工作考核附表》和《科研成果统计表》作为参考模板,各学院也可以使用自制的版本,这两份表供学院综合测评时参考,不需要交人事组织处,由学院存档保管。《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考核表》和《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师德考核表》由学院或部门收齐后交人事组织处(须同时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个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汇报。

3.民主测评。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意测验或民主评议,并形成群众测评意见。

4.考核工作小组在个人总结、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的情况,提出对被考核人的等级意见,并在本单位公示3天。教职工考核结果经公示,且经个人在考核表上签字确认后报校人事组织处,由人事组织处报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审定。对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教职工,二级单位应通知到本人,并由本人在考核表上签字,如本人拒不签字的,应提供由两人及以上通知到本人的书面证明材料;如果不能当面通知的,应通过EMS邮政快递的形式将考核结果通知到本人。二级单位在上报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教职工名单时,还需提交《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处理情况表》。教职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内向校劳动人事协调争议委员会(设在校工会办公室)提出申诉。

5.教职工考核结果经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审定后,人事组织处将审定意见反馈给各学院和部门。

(四)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本学院(部门)参加考核教职工总数(不含中层干部)的15%,其他各档次由部门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教职工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评奖、晋职、晋级、晋升工资、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二级单位在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教职工个人考核工作。

三、中层干部考核

(一)考核组织

中层干部的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分为六组。

第一组:二级学院院长;

第二组:二级单位党委(总支)书记;

第三组:处室(部门)正职;

第四组:二级学院副院长;

第五组:二级单位党委(总支)副书记;

第六组:处室(部门)副职。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一年来在师德师风、岗位职责、工作作风、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表现和完成情况,填写《上海建桥学院中层干部考核表》和《上海建桥学院中层干部师德考核表》,2021年12月25日前将纸质版交人事组织处,电子稿发rsc@gench.edu.cn。

2.2021年12月28-31日分组进行交流汇报,中层正职汇报10分钟,中层副职汇报8分钟。

3.中层干部正职由全体校领导打分;中层干部副职由有关校领导和所在学院(部门)正职打分,学校领导打分占40%,所在学院(部门)正职打分占60%。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四、五大奖项评选

清云奖、优秀教学奖、优秀系主任、优秀辅导员、教职工雷锋奖的评选通知见附件,推荐名额及上报时间见下表。清云奖、优秀教学奖、优秀系主任、优秀辅导员候选人当年综合考核须达到优秀,教职工雷锋奖候选人当年师德考核须达到优秀。

奖项

推荐候选人

比例

获奖比例

(人数)

材料申报

截止时间

组织评审

部门

评审时间

优秀

教学奖

专任教师人数的8%

专任教师人数的6%左右

12月18日

教务处

12月20

-24日

优秀

系主任

正副系主任人数的20%

正副系主任人数的10%左右

12月18日

教务处

12月20

-24日

优秀

辅导员

辅导员人数的15%

辅导员人数的10%左右

12月18日

学生处

12月20

-24日

清云奖

推荐名额商学院、外国语学院、机关各2人,其他学院1人

全校10名

12月18日

人事组织处

12月20

-24日

雷锋奖

每个总支1名

全校3-5名

12月18日

党委教师

工作部

12月20

-24日

 

五、主要工作及完成时间节点(下表时间如有变动,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上交)时间

责任部门

1

二级单位组织对教职工的年度考核

2021年12月15日前

二级单位

2

提交五大奖候选人名单及申报材料

2021年12月18日前

二级单位

3

提交教职工考核情况汇总表及每位教职工考核表和师德考核表

2021年12月18日前

二级单位

4

五大奖评选

2021年12月20-24日

有关职能部门组织

5

职能部门对二级学院KPI指标打分

2021年12月25日前

各职能部门

6

职能部门卓越建桥计划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打分

2021年12月25日前

各职能部门

7

职能部门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测评

2021年12月28日前

机关总支

8

规划与质量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职能部门卓越建桥计划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2022年1月3日前

规划与质量办公室

9

中层干部年度工作总结交流

2021年12月28-31日

人事组织处

10

二级单位年度工作总结交流

2022年1月5日

人事组织处

 

六、考核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组织好本单位的考核工作,如在考核中出现虚假信息,将按照师德考核的有关规定处理。

2.请按照时间节点准时上交材料,上交材料需交电子档和纸质稿,纸质稿需签字盖章,电子稿发至rsc@gench.edu.cn。

本通知由人事组织处负责解释。


附件: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考核相关表格.zip

       上海建桥学院中层干部考核相关表格.zip

       二级单位教职工考核情况汇总表SJQU-QR-RS-065(A0).xlsx

       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处理情况表.doc

       职能部门给二级学院KPI打分模板.xlsx

       五大奖评奖通知及申报表格.zip

       五大奖项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上海建桥学院

2021年12月3日


发布时间:2021-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