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延长学习年限工作的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39




                       关于办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延长

                                学习年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现将办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延长学习年限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递交

办理时间:2023228-202237

办理对象:2018级本科、2019级专科、2020级专升本及往届未办理毕、结业手续且未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已办理毕、结业手续且未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可办理非在校生课程重修。

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请自行下载《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SJQU-QR-JW-619A3)),填写完成后交学院学籍管理人员并核对应缴费金额,填写时请根据要求完成所有字段的填写。如需课程重修,请仔细核对所修课程代码,无选课学分上限(非在校生重修上限35学分)。所在学院学籍管理人员确认学生的基本信息和申请修读课程学分情况后,签字并统一汇总后交教务处;教务处学籍管理人员收存学生递交的《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在与财务处核实缴费信息后办理学籍手续。

二.延长学习年限和非在校生课程重修的学生缴费

缴费时间:2022228-202237

收费标准:办理延长学习年限学生按照所在专业收费标准收取一学期的学费;已办理毕业、结业的学生收取注册费1500元,注册费包含7.5学分的重修费用,超出部分按每学分200元计算。

注意事项:缴费账户必须实名认证且账户信息与我校就读身份信息一致。请在规定时间内缴费,逾期缴费将做退费处理且延期申请无效。

缴费方式:支付宝线上缴费

缴费通道二维码:

三.延长学习年限和非在校生课程重修的学生重修选课

已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可在本学期以“自学+辅导”方式进行重修,教务处将根据申请表中课程信息为学生系统加课并安排辅导教师,具体重修安排请关注上海建桥学院官网学生通知栏。

四.注意事项

根据学校学籍管理关于学习年限的规定,原则上只允许本科2017年(及之后)入学学生、专科2018年(及之后)入学学生、专升本2019年(及之后)入学的学生申请办理延长学习年限(在校期间参军入伍、创业休学的学生除外)。

以上延长学习年限和非在校生重修等相关事宜具体管理要求详见《结转毕与延长学习年限管理办法》。


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教学秘书

联系电话

办公室

艺术设计学院

江老师

58137181

艺术设计学院3-346

新闻传播学院

商老师

58137746

新闻传播学院2-208

机电学院

王老师

58137906

机电学院5-418

信息技术学院

阮老师

58137769

信息学院7-212

珠宝学院

沈老师

68190288

珠宝学院2-216

国际设计学院

丁老师

68134369

艺术设计学院4-429

商学院

马老师

58137873

商学院8-326

外国语学院

李老师

58153189

外国语学院9-226

国际教育学院

李老师

68198202

艺术设计学院4-306

健康管理学院

王老师

68192015

健康管理学院(老职院)1-245

教育学院

赵老师

68198206

教育学院11-222(南门西新楼)

职业技术学院

陈老师

38128262

职业技术学院11-420(南门西新楼)

教务处

沈老师

58137892



附件:

1.SJQU-QR-JW-619A3)《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https://iso.gench.edu.cn/2017/1104/c5691a58566/page.psp


2.SJQU-QR-JW-629A0)《非在校生课程重修申请表》https://iso.gench.edu.cn/2020/0922/c5691a93864/page.psp


3.SJQU-WI-JW-606A4)《学生学籍管理规定》https://iso.gench.edu.cn/2020/0429/c5696a91273/page.psp


4.SJQU-WI-JW-608A2)《结转毕与延长学习年限管理办法》https://iso.gench.edu.cn/2017/1214/c5696a60363/page.psp


上海建桥学院教务处

2023227


发布时间:2023-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