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废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上海建桥学院年度工作要点(2021)》《上海建桥学院章程》的通知

上建桥院规〔2023〕8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因两份文件内容性质不适合作为三阶作业指导性文件,无需进入体系文件受控。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作废:

《上海建桥学院年度工作要点(2021)》SJQU-WI-XB-007(A0)

《上海建桥学院章程》SJQU-WI-XB-016(A0)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3年3月30日起废止,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发布时间:2023-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