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建桥院规〔2025〕41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新增:
《课程学分置换与成绩认定管理办法》SJQU-WI-JW-613(A0)
《产教融合项目置换课程学分与成绩认定申请表》SJQU-QR-JW-649(A0)
《创新创业成果置换课程学分与成绩认定申请表》SJQU-QR-JW-650(A0)
《文体活动成果置换课程学分与成绩认定申请表》SJQU-QR-JW-651(A0)
《证书置换课程学分与成绩认定申请表》SJQU-QR-JW-652(A0)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5年10月11日起生效,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