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关于关闭校内公共区域空调电源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规范校园空调使用,落实节能管理要求,根据《上海建桥学院空调使用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10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若气象预报室外气温低于30℃,需切断空调电源”,结合上海中心气象台最新预报信息,现就校园空调电源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1. 断电时间与范围:自2025年10月20日起,教学楼、学院楼、图书馆、体育馆、学生事务中心、后勤综合楼等公共场所的空调电源将统一切断。
2. 特殊场所调整:针对会议室、报告厅、实验室等有特殊使用需求的场所,资产管理处(能源管理办公室)将结合实际需求及气温变化,及时调整空调通电状态。
3. 冬季启用安排:冬季空调正式启用时间将另行发布通知,请关注后续信息。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资产管理处
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