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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废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新签+续签+无固定期)》《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特殊劳动关系协议)》的通知

2025-12-1210

上建桥院规〔2025〕48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校内各相关单位:

因合同管理涉及劳动法律法规的适用、个性化条款约定等人事专属场景。为进一步优化我校人事管理流程,贴合民办高校人事工作灵活高效的实际需求,申请作废。

下列学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已经批准作废:

《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合同(新签+续签+无固定期)》SJQU-QR-RS-001(A3)

《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特殊劳动关系协议)》SJQU-QR-RS-002(A2)

具体内容请内网访问iso.gench.edu.cn查阅。

上述文件于2025年12月13日起废止,请你们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办公室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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