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学〔2025〕25号
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充分弘扬新时代雷锋精神和“感恩、回报、爱心、责任”的校训精神,激发学生学习技能的热情和兴趣,鼓励广大学生不断提高技能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校专科学生中开展2025年度学生“技能新秀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内容
对一年来在学习知识、提升技能和为争做好人好事方面,以及在学校各项活动中积极参加、乐于付出的技能新秀优秀学生进行表彰,为学生颁发技能新秀奖和获奖证书,肯定其在某些技能领域的出色表现,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从而推动全校学生技能水平的整体提高,引导和鼓励更多学生投入到弘扬雷锋精神的活动中来,从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选对象和名额
此次评优对象为学校专科大二、大三年级学生。评选名额为学校专科大二、大三年级在籍学生总人数的8%;由于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不参与该奖项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凡专科在读期间,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学习认真,成绩良好;
(4)担任学生干部(含校、院、班级三级组织)一年及以上;或担任辅导员助理、学习支持中心助教、学生助管、文明修身学导、社区等一年及以上;或担任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社团团支书一年及以上。由所属部门、所在学院或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出具证明并盖章认证。
(二)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前提下,需同时获得以下两项专业技能竞赛优胜奖及以上奖项:
(1)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2)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3)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4)“知行杯”上海市大学生社会实践大赛;
(5)其他未列入的当年度全国高校普通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及上海市教委支持举办学科竞赛中相关职业技能类大赛;
(6)经学校认定的其他高级别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
四、评选表彰办法
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个人申请或班级推荐、学院审核、学校审定的方式进行。
(一)申请推荐
申请者和班级推荐者每年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评选开始时向班级提出申请,提交相应奖项申报表,并附获奖证书、突出事迹材料和志愿者服务小时数等有效佐证材料,经过班级民主评议后提交学院。
(二)学院初审
学院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筛选,初步确定技能新秀奖候选人推荐名单,经线上线下同步公示后,将相关申请材料送交学生处。
(三)学生处审定
学生处审查学院上报材料,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
学校将召开表彰大会,对“技能型秀奖”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
五、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技能新秀奖”的评选材料
学生填写《“技能新秀奖”申报表》。以学院为单位,填写《“技能新秀奖”汇总表》。
(二)纸质材料递交
《“技能新秀奖”申报表》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两份,请勿修改表格格式和结构。主要事迹认真填写,字数不可过少,不可手写、涂改。《“技能新秀奖”汇总表》纸质版单面打印,一式两份,请勿修改表格格式和结构,需有学院盖章、领导签字。所有纸质材料请于2025年11月20日前递交学生事务中心226办公室。
(三)电子材料递交
《“技能新秀奖”汇总表》电子版,请于2025年11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24310@gench.edu.cn。
六、其他说明
该奖项作为雷锋铜奖的分赛道,纳入雷锋奖项体系的评奖范围。
上海建桥学院
202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