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为营造干净、舒适的教学环境,资产管理处拟开展公共教学楼各类闲置、遗留物品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公共教学楼内:教师休息室、教室、学习角及走廊等公共区域。
清理物品类型:长期堆放的学习资料、办公文件、个人生活用品(水杯、衣物、充电器等),以及无人认领的杂物。
二、自行整理与集中清理时间
请各位师生于2026年6月30日前自行妥善清理所属个人物品,并将需要留存的物品带离公共教学楼。
资产管理处将于2026年7月1日至8月1日期间,对上述区域遗留物品进行全面统一清理。
三、注意事项
1.逾期未自行取走的物品,将按无主杂物集中处置。其中贵重物品(电子产品、证件等)将暂移至4教212办公室保留至2026年9月20日,逾期同样处置。
2.请各位师生相互转告,按期完成个人物品整理。因未及时清理导致个人物品遗失、损坏的,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