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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公共教学楼闲置物品的通知

2026-05-0610

各位师生: 

为营造干净、舒适的教学环境,资产管理处拟开展公共教学楼各类闲置、遗留物品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公共教学楼内:教师休息室、教室、学习角及走廊等公共区域。 

清理物品类型:长期堆放的学习资料、办公文件、个人生活用品(水杯、衣物、充电器等),以及无人认领的杂物。 

二、自行整理与集中清理时间

请各位师生于2026年6月30日前自行妥善清理所属个人物品,并将需要留存的物品带离公共教学楼。 

资产管理处将于2026年7月1日至8月1日期间,对上述区域遗留物品进行全面统一清理。 

三、注意事项

1.逾期未自行取走的物品,将按无主杂物集中处置。其中贵重物品(电子产品、证件等)将暂移至4教212办公室保留至2026年9月20日,逾期同样处置。

2.请各位师生相互转告,按期完成个人物品整理。因未及时清理导致个人物品遗失、损坏的,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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