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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2026-06-02175

关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

沪建桥院财〔20262

 

各位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2025 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截止时间为630日,请还未完成的人员尽快打开个人所得税 APP”完成汇算。

逾期未申报补税将产生滞纳金、影响个人纳税信用。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财务处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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